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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科技與金融結合(又稱“科技金融”)是各類資本通過金融組織、金融市場、金融服務平臺等媒介與企業技術創新相匹配,推動科技企業加快成長、新興產業加速擴張的過程。科技金融是推動技術革命、產業革命和經濟發展的關鍵力量。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及有關部門出臺的一系列科技金融政策措施,將我國科技金融事業推向新的高度。目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由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科技創新面臨從后發追趕轉向高水平自立自強的新挑戰,這些都對科技與金融結合的深度與廣度提出了更高要求。2021?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強調,要“完善金融支持創新體系”以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
我國科技金融的服務體系已經形成
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探索科技與金融結合機制,特別是在《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發布之后,科技和金融結合進入系統化的制度建設和快速發展階段。總體看,我國創業投資市場、資本市場、間接融資體系和政策環境不斷完善,覆蓋企業技術創新不同環節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已經形成。
科技創業投資快速發展
天使投資與創業投資是種子期、初創期企業實現技術資本化的重要資金來源。早在?2005?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等?10?個部門就聯合發布了《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以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規范創業投資運作;2016?年,《國務院關于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正式印發,這是國內第一部促進創業投資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系統性、針對性文件。2009?年,《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發布,我國首次明確了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額可以獲得?70%?稅前扣除的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之后經過多輪修訂,優惠對象擴大至所有類型的創業投資機構和天使投資人,被投資企業從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擴大至初創科技企業。
據國家科技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末,中國創業投資機構數量達到?3?290?家,是?2006?年的近?10?倍,比?2015?年增加?85.35%;創業投資機構累計投資項目總量近?3?萬家,其中種子期、初創期企業占比分別為?18.5%、32.0%。截至?2020?年末,全國創業投資管理資本總量達到?11?157.5?億元,是?2006?的近?17?倍,比?2015?年增加了?67.7%。從機構數與管理資金規模看,自?2015?年起,中國已超過歐盟、日本、以色列等經濟體,成為全球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創業投資市場。
多層次資本市場逐步完善
資本市場是成長期、成熟期企業創新發展的重要融資渠道。2009?年,我國資本市場設立創業板;2013?年,“新三板”改建成為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2019?年,新設科創板并試行注冊制改革;2021?年,全國中小企業股權轉讓系統繼續改革,北京證券交易所設立。由此,我國資本市場形成了既有服務于大型成熟企業的板塊,也有服務于中小企業、創業企業、科技企業、專精特新企業等高成長企業的板塊,既有股票融資又有債券融資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創業板自設立以來,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上市公司占比長時間保持在?90%?以上;“新三板”截至?2020?年末,存量掛牌公司?8?187?家,中小企業占比?94%;科創板截至?2021?年末,累計上市企業?377?家,IPO(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融資額?5?000?多億元,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等三大行業的企業數量合計占比達?75%?以上;北京交易所上市企業從設立之初的?55?家增長到?2022?年?5?月底的?93?家。另外,我國還推出滬港通和深港通,為海外投資者投資內地股票市場及內地投資者投資香港股票市場提供渠道。
間接融資渠道不斷拓展
銀行是企業間接融資的主要媒介。1985?年,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務院原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積極開展科技信貸的聯合通知》(〔85〕銀發字第379?號),中國工商銀行開辦了我國第一筆科技貸款業務。2006?年后,我國加大銀行產品與經營方式創新,激發銀行向科技企業發放貸款的積極性。2010?年,財政部等?5?部門發布《關于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與評估管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財企〔2010〕199?號),開啟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探索之路;2014?年,中國人民銀行等?6?部門發布《關于大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扎實做好科技金融服務的意見》(銀發〔2014〕9?號),首次對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專營機構進行部署;2016?年,原中國銀監會、科學技術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于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創新力度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16〕14?號),啟動銀行投貸聯動試點。2021?年,國家開發銀行與科學技術部聯合啟動“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專題金融債券發行工作,所募資金主要用于支持企業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和產業化。2022?年,中國人民銀行通過“科技創新專項再貸款”向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引導金融機構向科技企業發放貸款。
截至?2021?年末,全國各類銀行在科技資源密集地區設立的科技支行、科技特色支行、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總數達?959?家,并不斷在產品體系、營運模式等方面積極探索;各類銀行科技企業貸款余額較年初增長?23.2%,比貸款平均增速高出?12.1?個百分點。2021?年,全國專利商標質押融資金額達?3?098?億元,融資項目?1.7?萬項,惠及企業?1.5?萬家。
科技保險初具規模
2006?年,原中國保監會和科學技術部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和改善對高新技術企業保險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從頂層設計角度首次定義了科技保險,并對發展模式給出指導意見,由此拉開科技保險序幕;2007?年,科學技術部聯合當時的中國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科技保險創新試點工作的通知》(國科辦財字〔2007〕24?號),標志著我國科技保險探索的正式開啟;2014?年,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9?號),明確提出要“建立完善科技保險體系,積極發展適應科技創新的保險產品和服務”;2015?年,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風險補償機制試點啟動。目前,知識產權保險、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科技項目研發費用損失保險等科技保險產品推陳出新。
截至?2021?年末,我國已成立科技保險支公司超過?20?家,法人科技保險公司?1?家。2017—2020?年,科技保險為相關企業和機構提供風險保障超?1.79?萬億元。
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市場化運轉
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在金融資本與科技企業之間搭建起了合作橋梁,有助于金融機構和各類投資主體看得懂科技企業潛在價值,緩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這對于推動科技與金融結合具有重要意義。目前,我國多數地方都設立了各種類型的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并不斷探索創新服務方式和產品。在實踐中,科技金融服務平臺有綜合性與專業性之分。其中,綜合服務平臺很多以集團化運作,整合了地方各類科技金融資源;專業服務平臺包括投融資平臺、信用平臺、企業數據庫平臺、中介服務平臺等多種類型,致力于提供更加專業化的細分服務。
以財政投入方式創新帶動社會資本參與科技金融
政府主導是我國科技金融發展初期的典型特征,財政投入方式創新是政府主導的主要抓手,即通過股權投資、風險補償、擔保、貼息等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參與創新創業。
政府投資基金是股權投資市場的生力軍,主要包括創業投資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兩大類,基本覆蓋了企業技術創新的多個階段。政府投資基金主要采取兩種運行模式,即作為引導基金(母基金)投資子基金和作為直接投資基金投資企業。我國政府投資基金發展較快。2015?年,財政部發布《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財預〔2015〕210?號),規范政府投資基金的設立、運作和風險控制、預算管理等。
據統計,截至?2019?年?6?月底,我國共成立?1?311?支政府引導基金,基金自身總規模達?19?694?億元。其中,國家級政府引導基金?22?支,包括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以及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國家互聯網投資基金等;地方財政出資設立引導基金?1?298?支(包含省級、地市級、區縣級)。
科技金融面臨的新挑戰
全球科技創新進入空前密集活躍時期,硬科技與顛覆性技術引領和深化了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科技創新已成為構筑國家競爭優勢、重塑世界經濟格局的決定性力量,科技創新競爭結果將影響一國的經濟繁榮、國家安全和人民福祉。這是我國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的機會窗口,但同時我們也必須正確認識當前深刻復雜的發展環境和嚴峻挑戰。金融資本如何加強支持硬科技與顛覆性技術創新企業,如何建立相關的發現與篩選機制,以及如何平衡短期收益與長期利益等,都是科技金融新時期發展必須面對的重大挑戰。
我國科技創新正處于從“跟跑”到“并跑”“領跑”的轉換期,科技創新成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2021?年我國研發投入強度為?2.44%,已接近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國家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前?2.47%?的平均水平。但我國企業技術創新結構失衡、原始創新不足問題突出。金融資本如何支持企業由商業模式創新向技術創新轉型,如何構建功能互補、運行順暢的融資體系,以及如何針對企業技術創新不同階段搭建有序銜接的金融鏈等,都是新時代對科技金融提出的新挑戰。
此外,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移動通信等的重大技術創新觸發的數字技術經濟范式變革由導入期進入快速拓展期,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產業化深度推進。在此背景下,金融資本如何結合當下產業創新的新特征、新規律,有效支撐傳統產業數字化轉型、升級改造,以及新興產業和前沿技術產業高速成長,也是新時代背景下科技金融面臨的重大挑戰。
新時代科技金融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存在不足
現階段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矛盾之一是高質量發展需要與科技創新能力支撐不足之間的矛盾。我國企業技術創新必須提質增效,金融資本無論在總量還是結構上都必須與之匹配,但我國目前科技與金融結合并不充分,創新鏈與金融鏈的良性互動尚存在障礙。
間接融資體系未與直接融資市場形成互補
我國企業的直接融資比例雖然大幅上升,但金融結構仍以間接融資為主。2019?年國內信貸余額與股票市值的比例為?3.91:1,是美國的?2.98?倍。相反,美國的融資體系以直接融資為主,且完全是市場導向,風險承受能力較強,更容易實現對顛覆性創新的融資支持。
我國尚未建立專業的科技銀行,現有間接融資創新主要集中在貸款或債券產品創新,缺少組織機制創新。我國銀行體系在服務科技創新過程中開發了多種創新產品,但是較少通過打破傳統組織與管理模式實現風險與收益的匹配,如“投貸聯動”推動效果并不理想。發達國家建立了很多專門服務科技企業的金融機構,以提高間接融資支持企業科技創新的能力。例如,美國硅谷銀行(Silicon Valley Bank)作為一家支持高科技企業發展的專業銀行,通過產品與服務創新、與創業投資緊密合作、建立專業服務團隊等方式,向傳統上被認為不能貸款的早期階段高科技企業發放貸款,實現了企業成長與銀行收入增長的“雙贏”。歐洲國家則重在發揮政策性科技銀行的積極作用。例如,法國國家投資銀行(Bpifrance)專門支持中小企業及科技創新企業,為科技創新企業提供低息甚至無息貸款或者貸款擔保。德國復興信貸銀行(KFW)下設的子公司——中小企業公司(KFW-tbg),專門負責為中小企業、創業初期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風險投資等業務提供中長期低息融資和股權融資。
我國銀行體系考核短期化,更傾向于為國有企業和大型企業提供服務。國有企業獲得的信貸份額占到信貸存量的一半以上,但是民營科技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獲得的信貸比重非常低。此外,國有企業也是非金融企業債券市場上的發債主體,2021?年國有企業在當年非金融企業所發債券總發行期數和總發行規模中的占比分別為?94.66%?和?94.58%。2016?年以來,債券市場推出創新創業公司債券、雙創孵化專項債券等面向創新創業企業的債券創新產品;截至?2020?年末融資近?1?500?億元,但不及?2020?年當年全部債券市場發行總額的?0.4%。
政府創業投資基金對市場補充與引導功能不足
無論是硬科技,還是顛覆性技術創新,投資活動都面臨風險大、周期長與不確定性強等特點,社會資金沒有能力也不愿意單獨承擔風險,這就需要政府創業投資基金引導社會資金“投科”“投小”“投早”“投長”,共擔風險,協同作戰。發達國家普遍采用設立政府投資基金的方式,為科技企業特別是顛覆性技術創新企業進行股權融資,但功能定位要與市場基金形成互補。例如,以色列政府于?1993?年出資?1?億美元啟動了?YOZMA?基金,以母基金方式引導社會資金共同為種子期的科技企業提供權益資本;但待以色列創業投資市場活躍之時,YOZMA?基金于?1997?年末完成私有化,政府資金全部退出。美國政府與市場創業投資更是分工明確,聯邦政府通過“小企業投資公司計劃”(SBIC)為市場創業投資的債券融資提供擔保,激勵其長期投資。但是,我國政府創業投資基金很多以直投基金形式進入競爭領域;由于資金量大、成本低、比市場創業投資基金更加具有競爭力,一直存在與社會資本爭利現象。此外,我國政府創業投資基金評價也存在短期化問題,強調投資金額與盈利水平,這進一步加劇了政府創業投資基金與民爭利。
金融投資短期化與低風險化問題明顯
當前,無論是股市、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還是銀行貸款都存在嚴重的短期化問題,投資硬科技、顛覆性技術的耐心資本偏少,支持中小企業、初創企業的資金偏少。從股權投資看,雖然近年來出現了投資前移的趨勢,但是整體上股權資本依然追求上市前融資、頭部企業融資。同時,新商業模式的燒錢現象依然嚴重,很多被投資企業并沒有投入研發。根據?2021?年我國創業投資調查數據,2020?年,我國創業投資投向種子期和起步期的投資金額占比分別只有9.22%?和?24.11%,投資項目數量占比分別只有?18.40%?和?31.90%,都較?2019?年大幅下降;但投向成長(擴張)期的投資金額與投資項目數量占比分別高達?54.87%?和?42.60%。
總體看,歐美創業投資也存在追求短期化和頭部企業的傾向,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更加明顯,但其對種子期和早期企業的投資占比仍然大幅高于我國。2020?年,美國創業投資對天使/種子期和早期的投資項目占比有所下降,但也分別高達?41.76%?和?29.61%;投資金額占比雖然不高,分別為?6.33%?和?26.54%,但從總量看達到了?540?億美元,約是我國創業投資當年對種子期和起步期企業投資總額的?15?倍。
科技金融發展的政策環境尚不完善
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對投資質量關注不夠,對耐心資本引導不足。我國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對持股時間限制較低(2?年),對天使投資沒有優惠傾斜,對投資退出環節尚未建立獎勵成功投資、分擔失敗損失的支持機制。國外類似稅收優惠對持股期限要求較高(如英國、以色列、意大利等要求最少?3?年,美國、法國等要求至少?5?年),天使投資是激勵重點(如日本、英國),對投資、退出、再投資等不同環節都設計了稅收激勵,并結合資本利得稅制度形成了較為系統的稅收支持體系。此外,我國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僅適用于備案的創業投資企業,但備案條件更適合大型投資企業。發達國家的類似政策并不要求備案等實質性審批條件,美國的創業投資甚至免于證券監管。
“資管新規”限制了股權投資特別是創業投資獲得穩定資金的渠道,進一步加劇了投資短期化與低風險化。據統計,2019?年以來,我國創業投資資本中來自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的投資大幅下跌,2021?年僅占總資本的?4.14%(2018?年為?7.04%)。相反,美國創業投資的資本來源一直以穩定資金為主,包括養老基金、退休基金和捐贈基金,2019?年三者分別占資本來源的?21.5%、25.2%?和?10.1%。
我國科技金融服務平臺的專業化、個性化服務仍然不足。我國各類科技金融服務平臺以集聚資源為主,對投融資雙方的多樣化需求服務能力不強,對知識產權運營與價值體現缺乏專業化服務,對投融資雙方的橋梁作用發揮不足。
股票發行和并購市場依然存在體制缺陷、發展緩慢,大量創業投資難以退出,倒逼創業投資機構追逐少量投資標的。我國資本市場的準入門檻較高,大量科技企業無法上市,很多選擇在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上市。同時,我國資本市場的退出和監管制度并不健全,資本市場存在“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美國的資本市場與并購市場體制健全、發育成熟,特別是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已經成為科技企業理想的專屬融資平臺,其不僅是全球科技企業的首要融資市場,也成為創業投資的主要退出渠道。
不同資本市場分層并不明顯,缺少針對不同類型企業特點的特色服務和制度創新,難以實現不同板塊之間的功能互補。比如,我國不同資本市場的上市企業都趨向于成熟企業,功能雷同。最新數據顯示,創業板?1?154?家上市公司中,首發上市時成立?10?年和?20?年的公司占比分別達到?71.58%?和?13.00%,而主板上市公司中上市時成立?10?年和?20?年的公司占比則為?49.35%?和?12.46%。相反,美國資本市場分層較為明顯,無論是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還是粉單市場(Pink Sheet)都根據服務對象特點設計了獨特的發行、監管和退出制度。
政策建議
面向新時代,我國科技與金融結合需升級發展,基于企業高質量創新需要和技術創新不同環節的特征,形成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的連續性金融鏈條,發揮金融資本對企業技術創新的催化作用。
完善基于創新規律的融資體系,增強科技與金融結合的動力
基于企業技術創新規律,針對金融鏈薄弱環節,建議加強相關制度的針對性設計,完善現有金融制度。
引導長期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支持社保屬性的資金、公募基金、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為早期科技企業股權融資提供長期資本。
推動股權和債權相融合的“投貸聯動”融資試點。總結經驗,完善辦法,鼓勵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繼續探索投貸聯動的創新模式,并將知識產權運營納入“投貸聯動”中來,發揮知識產權投資的價值優勢。
加強對成長期科技企業融資的保障服務。支持企業參與發起設立科技擔保公司、科技保險公司、科技證券公司,允許財政科技撥款以適當比例為高風險科技項目或成果轉化過程投保,以為成長期的科技企業提供融資保障。
持續推動資本市場改革。繼續推進資本市場注冊制和退市制改革,嚴格堅持股市各板塊各自的功能定位。比如,科創板要堅持支持“硬科技”企業,避免追求短期做大規模。
大膽創新金融制度,探索科技與金融結合的新模式
從國內外的金融發展歷史看,金融創新是科技與金融實現結合的基本前提。建議充分借鑒國際主流做法與經驗,不斷豐富我國科技與金融結合的新渠道、新模式。
進一步發揮政策性金融作用。借鑒德國、法國等國科技領域政策性銀行的成功經驗,建立全國政策性科技銀行,以解決我國間接融資市場的所有制偏好問題,擴大科技信貸。政策性科技銀行可以開展面向中小商業銀行的科技信貸轉貸款業務;發行科技創新專項債,擴大對科技企業的信貸資金供給;探索建立科技企業評價體系,加強產品創新等。
在“新三板”推動終身保薦人制度,豐富融資功能。“新三板”掛牌企業風險較高,要從降低風險角度解決資金供給不足;建議借鑒英國另類交易市場經驗,引入終身保薦人制度。
在國家層面設立顛覆性技術直投基金。基金可由中央政府聯合地方政府、金融機構等共同出資設立,并根據顛覆性技術特點設計顛覆性技術項目的發現和篩選機制。
建立股權眾籌法律法規。為難以獲得創業投資的科技企業拓寬融資渠道,加快形成產品眾籌與股權眾籌相結合的中小企業眾籌融資路徑。
恪守政府創業投資基金的功能定位,打造科技與金融結合的引擎
政府投資基金(包含天使投資)與市場投資基金之間,重在補充,而非競爭。建議政府創業投資基金恪守功能定位,培育有“耐心”的創業投資資本,引導社會資金投向成本高、耗時長、風險大的“硬科技”與“顛覆性技術”企業。
切實堅持政府創業投資基金“投科”“投小”“投早”“投長”的使命定位。提高引導基金比例,降低直接投資比例,并嚴格限制政府創業投資基金對規模以上成熟企業的投資比例,避免其單純追求經濟回報。政府創業投資基金要發揮補充市場投資基金的積極作用,并與市場化產業投資基金形成銜接。
支持市場化創業投資母基金的發展,與“國家隊”形成合力,共同支撐硬科技企業發展。市場化創業投資母基金具有投資長期化、科技價值導向、風險分散的特點,但市場化母基金存在募資難、規模小等問題;建議政府創業投資基金注重與市場化母基金合作,為創新創業企業提供更多長期資本。
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要尊重社會資本構建自身投資組合的權利。允許社會資本通過設定不同階段投資組合的方式來分散“投科”“投小”“投早”“投長”帶來的風險,確保子基金能夠可持續運營。
完善對政府創業投資基金評價制度。對創業投資基金的評價應注重“投科”“投小”“投早”“投長”和股權長期持有;對創業投資子基金的評價也不宜設置過多硬約束條件,要尊重市場化投資機構有自身的風險評價體系,給予社會資本更加包容的環境,以吸引更多社會資本與引導基金合作。
優化創新導向的政策環境,為科技與金融結合提供有力保障
稅收優惠政策是引導金融資本的有效政策抓手,建議圍繞引導金融資本“投科”“投小”“投早”“投長”,完善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①建立“階梯式”創業投資稅收優惠機制。股權投資期限越長,投資可獲得的稅收優惠力度越大,同時對退出環節的投資收益給予一定比例的所得稅減征優惠。②將創業投資稅收優惠對象擴大至母基金。允許有限合伙制基金對初創科技企業的投資額抵扣能夠“穿透”到其有限合伙制母基金的法人和個人合伙人,但僅允許“穿透”一層。③簡化創業投資機構的備案要求。借鑒國際慣例,取消對創業投資機構的實質性審批,以及稅收優惠享受的相關備案要求。
科技金融服務平臺是提高科技與金融結合效率的重要環節,建議針對提高平臺專業化服務質量問題開展頂層設計。①鼓勵形成以創新主體為節點的數字化信息匯聚平臺,建立相應的信用體系與精細化支持機制,開發滿足資金供給主體和創新供給主體特定需求的專業服務產品。②針對科技企業設計定制產品,服務內容可涵蓋科技信貸、科技擔保、科技保險、融資租賃、股權投資、資本運作等多種業務,建立符合創新主體需求的綜合科技金融服務平臺。③建議支持社會資金參與綜合性科技金融服務平臺的建設,提供滿足市場需求的差異化服務。
(作者:薛薇、胡貝貝,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魏世杰 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