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污染水排海是檢視日本是否為負責任國家的試金石
李若愚 四川省區域與國別重點研究基地日本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6月30日,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結束了對福島核污染水排海設備的最終檢查。盡管檢查結果目前尚未公布,但從日本方面之前的一系列鋪墊來看,由涉事的東京電力公司負責的核污染水排海計劃在7月份獲批幾乎已成定局。上述由日本單方面制定的計劃在全球關注環境與人類發展的人群中引發深度憂慮,在首當其沖的東亞各國更是如此。
核污染水問題的起源要追溯到2011年3月11日在日本東北部發生的大地震。地震發生后,世界不僅看到了日本國民團結一心對抗自然災難的信念,還看到了東亞鄰里守望相助的善意:中國領導人親自前往日本駐華使館吊唁遇難者并赴宮城、福島等地慰問災民,中國政府和人民向災區捐款捐物,中國國際救援隊與日本人民并肩奮斗在抗震救災最前線。由此可見,中國對遭受了“3·11”大地震天災侵害的日本人民是抱有真誠善意的,而對由地震引發的“核污染”人禍表示擔憂秉持的亦是“對事不對人”的客觀態度。
關于核污染的后續處理首先是非常嚴謹的科學問題,需要具備高度知識水平的專家摒除一切非科學的因素作出專業評斷。日方對此顯然心知肚明,因此,每逢遇到質疑便會援引國際原子能機構技術工作組對排海方案的階段性意見為本國辯白。然而正如前面所說,科學的評斷是需要以中立客觀的條件作為依據的,所以日方是否能為國際原子能機構技術工作組提供毫無限制的工作條件將會對評估結果產生影響。
其實關于核污染水的處理問題,日本國內專家在2016年制定了包括“向大海排放”“混凝土澆筑”“向空氣釋放”等五項預案。但最終交付國際原子能機構技術工作組評估的只有“核污染水排海”這唯一的方案。從科學的角度講,這無異于為國際原子能機構技術工作組的調研限定了前提條件,意味著國際原子能機構專家的目標從“為人類尋求解決福島核污染水處理的最優解”瞞天過海地被轉換為“日方擬定的核污染水排海方案是否具有可行性”。
其次,即便日本最終強推“核污染水排海”計劃,其執行過程也應是高度透明且隨時處于國際社會監督下的。只有如此,才有可能消解來自各方的疑慮。可惜的是,日本之前的諸般動作并沒能為本國建立良好的國際信譽。早在2018年9月日本準備拋出“核污染水排海”方案之際,其國內媒體便曝出當時儲存的130萬噸核污染水中接近80%的部分都未達到排放標準。今年5月,在福島第一核電站港灣內捕獲的海魚體內檢出放射性元素銫含量達每千克18000貝克勒爾,超過日本食品衛生法所規定標準的180倍。
并且把全球性問題“核污染水排海”交由東京電力公司這樣一家民營企業來承擔也是造成國際社會疑慮的根源之一。畢竟,近年來“日本制造”的神話早已因為不斷曝光的企業數據造假事件岌岌可危。2017年10月,日本知名企業神戶制鋼所承認篡改了部分銅以及鋁制品的檢驗數據;2018年7月,日產汽車公司則承認存在尾氣排放和油耗測量數據造假現象;2021年6月,三菱電機公司又被曝出偽造檢驗數據。雖然東京電力公司并不在列,但上述現象足以證明日本過去以“自覺”為原則的企業監管機制恐怕已經難以匹配資本主義利益至上造成的經營環境變化。一旦東京電力出于成本等因素考量在核污染水處理上有所疏失,其結果必然是覆水難收。
“福島核污水排放入海不僅是福島縣,也是整個日本的問題。首相率先切實擔負起責任很重要”。這是時任日本首相菅義偉在2021年4月22日會見福島縣知事時作出的表態。顯然,核污染水排海背后還存在著日本政府的政治責任問題。福島核事故是人類面臨的前所未見的災害,自然難以依靠既往的經驗來解決。因此,日本政府的責任除了探尋處理福島核事故的最優解之外,還應包括對其提供的解決之道進行充分說明以弭平各方的疑慮。
這也是福島當地民眾的呼聲。福島縣磐城市議會6月15日全票贊成通過決議,要求日本政府和東電公司切實履行之前向漁業團體作出的書面承諾,即核污染水“在沒有得到相關人員理解的情況下,不進行任何處理。”國際社會反對“核污染水排海”的聲浪同樣不絕于耳。6月以來,韓國多個市民團體在日本駐韓國大使館前舉行抗議集會,表示將聯合發起阻止核污染水排海行動。反對聲音存在的本身即意味著“充分說明取得普遍諒解”的明確說明義務尚未被盡到。
在國際舞臺上,日本慣以“負責任國家”自詡。如今關乎全球海洋環境的“核污染水排海”問題便是檢視日本是否言行如一的試金石。
(編審:高霈寧 郭素萍 張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