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到鄉村輪崗,“沉下去”還要“教得好”
政策“指揮棒”給農村教育帶來的利好顯而易見,而更應該引起足夠關注的是,如何在政策實行過程中落實好“為鄉村教育補短板、提質量”的初心,讓“硬杠杠”能發揮出應有的實際作用,而不是只成為政策紙面上的“硬杠杠”、人們口頭上的“硬杠杠”。
前不久,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完善交流輪崗保障與激勵機制,將到鄉村學校或辦學條件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作為申報高級職稱的必要條件”。為落實該《意見》,近日教育部表示,要將到農村學校任教作為申報高級職稱的必要條件和選任中小學校長的優先條件。隨著對《意見》內容討論的升溫,“申報高級職稱須到農村任教”成了網友熱議的話題,引發廣泛關注。
其實一直以來,發揮好教師職稱評審的“指揮棒”作用,引導激勵城市教師到農村任教,壯大鄉村教師隊伍力量,在不少地方都有探索實踐,且取得了一定成效。而此次,到農村任教作為教師申報高級職稱的“鐵規矩”和“硬杠杠”,被明確寫入中央文件,在全國范圍內大力推行,可見國家推動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決心之強、力度之大。
之所以要從評職稱破題,是因為抓住了職稱評定這個與教師薪資待遇和職業發展機會正相關的關鍵,就抓住了引導教師資源向鄉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促進城鄉師資力量均衡配置的主動權,不僅能快速、有力地激發出城市教師的積極性,還能給農村學校帶去數量可觀的師資隊伍。這對師資力量薄弱、存在缺口的廣大農村中小學來說,是非常寶貴的人力資源;對渴望求知、探索更廣闊世界的農村孩子來說,是來之不易的成長契機。
政策“指揮棒”給農村教育帶來的利好顯而易見,而更應該引起足夠關注的是,如何在政策實行過程中落實好“為鄉村教育補短板、提質量”的初心,讓“硬杠杠”能發揮出應有的實際作用,而不是只成為政策紙面上的“硬杠杠”、人們口頭上的“硬杠杠”。例如,有網友就表達出類似的擔心:去農村學校任教1年,會不會成了“走過場”和“鍍鍍金”?城里老師的教學方式和節奏,能符合鄉村孩子的需要么?等城里老師交流期滿,離開農村學校,留下的農村孩子又該怎樣重新適應?
這些擔心提醒著相關部門,要始終站在如何最有利于鄉村孩子成長的立場上,做好組織統籌工作,在確保政策執行取得實效上下真功、出實招。比如,為了防止教師輪崗時“走過場”,沒有真正下沉到鄉村,扎扎實實開展教學,就要加大監督力度,完善考核方式,對城市教師在農村任教期間的考核可不限于任教時間、次數等過程指標,還要結合實際做好結果導向的考核,以此保障教學質量。又如,要注重選拔出有豐富教學經驗的優秀教師到農村任教,并對教師做好崗前培訓,幫助教師盡快了解校情、村情和每個孩子的學習生活情況,調整完善出適應當地教學情況、能夠滿足農村孩子需求的教學育人方式。再如,對教師輪換時的銜接問題也要充分考慮、做足準備,防止出現崗位無人接替、教學成績下滑等情況。在執行政策的過程中,除了自上而下施壓,還要注重發掘適合本地的基層創新和有效經驗,并做好總結推廣,讓到農村任教的城市老師不但“沉得下去”,還能“教得好”。
優質教育資源流向城市,是鄉村教育發展的共性難題。城鄉教育資源的不均衡,某種程度上講也是資源流動的客觀規律,但農村孩子也渴望擁有更好的學習條件,接觸到更多提升自我的教育機會。這些機會對他們而言,很可能就是改變命運的轉機。從這個意義上講,靠政策力量推動,向鄉村強力投入人力、物力、財力,是十分必要的。不過從長遠來看,除了通過設置“門檻”引導教師人才流向鄉村,還要通過完善激勵保障、做好輿論引導等方式,讓到農村任教不只是“為了申報職稱而不得不走的必經之路”,而能成為被廣大教師認同、社會公眾推崇的選擇和風尚。由此,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方能被更充分地激發出來,讓農村孩子更多受益,讓城鄉教育的均衡發展更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