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負小清單 增效大服務
川德陽市羅江區在鄉村治理中推廣運用清單制,村級組織開具證明事項、上報表格種類下降逾八成——
減負小清單 增效大服務
一減一增,見證鄉村治理效能提升。今年,四川省德陽市羅江區的村級組織為群眾開具證明事項由2021年3月前的62項減少至4項,下沉至村級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則由0增至51項。
“過去,村干部疲于開具證明材料、上報臺賬表格、應對檢查評比等。自從運用清單制管理,干部照單履職,工作負擔輕了;群眾按需點單,服務效率高了。”德陽市羅江區鄢家鎮長堰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謝秩學對推廣運用清單制后的變化感觸頗深。
2019年6月,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公布,其中提出“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要求“切實減輕村級組織負擔”,并“鼓勵各地實行目錄清單、審核備案等管理方式”。
為切實減輕村級組織負擔,德陽市羅江區聚焦開具證明過多、填表留痕過度等問題,于2021年3月印發《村(社區)減負增效五條措施(試行)》,并設立了“村級事務清單”“開具證明事項清單”“報表臺賬清單”等3類清單。同時,下沉便民服務事項,著力提升村級組織的為民服務能力和鄉村治理效能。
2021年9月,德陽市羅江區運用清單制、創新治理方式的經驗做法,入選第三批全國鄉村治理典型案例。
近日,記者走進羅江區,傾聽基層干部群眾講述運用清單制減負增效的進展成效。
村級事務清單化,權責界限明了,村里干事順了
拾階而上,推門進院,長堰村村民黃翠蘭挎著菜籃步入村黨群服務中心。她剛從集市上買完菜,順道來取丈夫謝永忠新辦理的殘疾人證。謝秩學聞聲起身,熱情招呼黃翠蘭坐下,隨即將辦好的證件遞了過去。
黃翠蘭告訴記者,今年6月,她到村委會交了申辦材料,其余事項均由謝秩學全程代辦。有了這張證,丈夫不僅購買輔具和意外保險時能夠享受優惠政策,還能免費參加康復訓練。
聽到黃翠蘭道謝,謝秩學說:“作為村便民服務站的代辦員,這是我應該辦的事兒。”
村級組織的工作事務究竟有哪些?如今謝秩學的心里跟明鏡似的:“村級事務清單”明確了村里應當承擔哪些工作、可以協助政府部門開展哪些工作、哪些是不該由村里做的工作。“給村民代辦殘疾人證,清單里寫了,屬于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謝秩學說。
以前為啥不能辦?“那時候,這事情沒有交給我們辦。”謝秩學說,沒有清單時,村里該干哪些事不該干哪些事,存在模糊地帶;現在清單上明確不該由村里干的事兒,自己以前沒少干。
2019年,剛當選村黨總支(現為村黨委)書記不久,謝秩學就遇上了區直相關部門要求村里排查轄區單位食品安全情況。“村干部不具備食品安全鑒定能力,又沒有執法資質,只能硬著頭皮挨家走,給村民們簡單囑咐兩句,要注意食品安全。”謝秩學說。
這種情況不只有長堰村遇到。“村級組織承擔行政事務過多,與上級政府權責邊界不明,是困擾鄉村治理的普遍問題。”羅江區城鄉基層治理促進中心基層治理股股長江豪介紹,2021年初,為更好地發現問題,梳理形成清單,他帶著調研組走了不少地方。來到長堰村時,謝秩學向他們反映問題:“很多事情權責理不清,村里啥都得干。”
如何確定村級組織的工作事項?江豪帶領的調研組與區民政局、司法局工作人員一起,對長堰村一個月內承辦的各類工作事項進行了梳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逐項分辨哪些是村級組織依法自治事項,哪些是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哪些是不屬于村級組織工作事務的“負面事項”。
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屬于啥事項?“‘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是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明確賦予村民委員會的職責。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老年人服務在此范疇。”江豪說,調研組將此事項納入村級組織的依法自治事項。
拆遷拆違呢?“村委會不是一級政府,沒有執法權,不是該事項的責任主體。”江豪說,該事項被納入村級事務負面事項清單。謝秩學反映的“轄區食品、藥品安全日常監管”工作,也因相同的理由,被納入負面事項清單。
“還有一些工作事項,主管單位雖為區級部門,但需要村里協助。”江豪介紹,一開始,調研組將殘疾人證辦理等工作也納入負面事項清單,由區級部門承擔。可實踐中發現,這些事項下沉至村級組織辦理,更方便村民辦事,于是被納入村級組織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清單。“最終,結合調研情況,我們梳理確定了‘村級事務清單’,其中包括14項依法自治事項、57項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和10項負面事項。”江豪說。
“有了這個清單,我們就能對不合理的工作任務說‘不’,也能騰出時間精力做好我們應該做的工作。”謝秩學說。
村級組織開具的證明事項由62項減至4項,證明材料少了,群眾辦事快了
“調研過程中,我們發現,村級組織除了承擔過多的行政事務外,還經常被要求開具一些不合理的證明。”江豪說。
“村民務工時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去銀行貸款時的償還能力證明……”提起過往諸多的開具證明事項,謝秩學眉頭緊蹙,“就拿無犯罪記錄證明來說,派出所通過公安內部系統就能查閱公民犯罪記錄情況,卻讓村委會開證明,既不科學,也增添了基層負擔,還讓村民多跑了腿。”
如何讓基層干部群眾從繁瑣的證明事項中解脫出來?羅江區城鄉基層治理促進中心與區司法局的工作人員逐項查閱法律依據,核查開具單位的職責。最終,羅江區村級組織開具證明事項從2021年3月前的62項減少到4項,下降93.5%。
“依據‘開具證明事項清單’,目前需要村級組織開證明的事項,只有經濟困難證明、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村民委員會書面意見、農村承包經營權變更事項證明這4項。”江豪說,同時,親屬關系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等33項證明事項被明確為“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
清理整頓證明事項,既要減輕村居負擔,又要避免群眾不方便辦事、辦不成事。去年6月,羅江區發布了《德陽市羅江區區級部門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目錄(2022年版)》,對親屬關系、收入情況等64項證明事項實施告知承諾制,讓不能開證明又確需相關材料的群眾自主選擇,可通過提交書面承諾書的方式予以解決。
“一紙承諾取代紅頭證明,群眾辦事更加方便快捷。”羅江區城鄉基層治理促進中心主任李潤說,清單制并非“一勞永逸”,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各種意想不到的情況,需要不斷完善,“中心根據各部門和群眾反饋意見,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實現清單制的動態化管理。”
今年4月,羅江區金山鎮家和社區一名居民想用自家住宅注冊成立公司,到區政務服務中心辦理營業執照時,因自身提供不了本棟住宅樓業主一致同意的證明材料,被要求到社區開具證明。社區黨委書記葉文查閱清單后發現,“同意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證明”已被納入“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中。
在與區政務服務中心溝通時,對方說明了難處。“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而按最高法相關司法解釋,本棟建筑物內的其他業主,應當認定為該條所稱‘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區政務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解釋,村居不再開具“同意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證明”后,申請人需自行征求利害關系人的同意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但實際操作中,很多居民很難自行取得利害關系人一致同意證明,不方便群眾辦事創業。”
開證明似乎有道理,社區開證明又沒道理,怎么辦?今年5月,一場聯席會議在家和社區黨群服務中心舉行,區城鄉基層治理促進中心、司法局、民政局、政務服務中心和社區代表坐在一起,各自陳述意見。
最終,各方接受了區司法局的建議,由區政務服務中心與金山鎮共同依法開展實地核查,組織有利害關系的業主開會,征得他們一致同意后,為居民辦理了營業執照。
李潤介紹,自清單制實施以來,羅江區城鄉基層治理促進中心已牽頭召開聯席會議10余場,就證明事項等開展會商審議。
基層上報表格種類下降逾八成,工作臺賬薄了,干部負擔輕了
“丁零零……”一串鈴聲響起,李潤拿起電話,原來是區住建部門有關負責人來電,希望全區各村居填報轄區燃氣管道情況統計表。“這份統計表不在‘報表臺賬清單’內,要經過‘一表三審’,通過后才能下發。”李潤解釋道。
所謂“一表三審”,即區級部門要求村居上報表格前,必須經過部門初審、區城鄉基層治理促進中心二審、區司法局合法性審查等3道環節。2021年3月以來,羅江區通過“一表三審”制審核、列入“報表臺賬清單”、可以下發的表格有10種,較2021年3月以前減少43種,下降幅度為81.1%。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李潤說,過去,一些區級部門向村居下派任務、要材料、要報表比較隨意,不少原本可以通過系統提取生成的數據,也要基層層層上報。“報表要得頻,時間催得急。”謝秩學回憶,有一次下午3點多接到填報表格通知,當日下班前就必須反饋,“真正體會到了啥叫手忙腳亂。”
“不少村干部只忙著‘鍵對鍵’填表,顧不上‘面對面’服務。”李潤介紹,羅江區城鄉基層治理促進中心在2021年初的一次調研中發現,某村年填報表格和臺賬3000多頁紙,平均每天近10頁,村干部常年坐班、疲于應付。
如何剎住“指尖上的形式主義”?羅江區把嚴控報表臺賬填報作為基層減負的重要任務,明確“一個口子管報表”,由區城鄉基層治理促進中心統籌把關區級部門臺賬、報表下發工作;全面落實“一表三審”制度,對區直部門擬下發村居且需上報反饋的臺賬表格開展前置審核,著力解決要求基層重復、過急、多頭報表等問題。
在由區城鄉基層治理促進中心主持的聯席會議上,來自區民政局、司法局和各村居的代表先后發言。
“村干部不具備燃氣管道方面的專業知識,無法保證統計數據的有效性。”
“村委會沒有專項經費保障,統計工作增加了基層負擔。”
“燃氣管道統計工作未列入‘村級事務清單’,不符合準入條件。”
…………
各單位代表紛紛發言,李潤詳細聽取記錄。盡管住建部門初審通過,但經過區城鄉基層治理促進中心會商后,燃氣管道情況統計表不予下發村居填報。
推廣運用清單制,既要管好區級部門下達的各類表格,也要規范村級組織迎檢的工作臺賬。“過去,很多工作強調‘留痕’,需要制作臺賬,而且不同條線的單位來督查檢查時,村里又得重新歸納梳理,打印厚厚一沓迎檢材料。”謝秩學說。
如何避免頻繁迎檢造成的重復報送材料問題?羅江區從規范統一迎檢材料和降低督查檢查頻率兩方面著手。
走進長堰村村兩委辦公樓,各類迎檢表格分門別類公示于墻上。“一份公示材料就能用于多次迎檢,不必重復制作迎檢資料了。”謝秩學帶著記者走近細瞧,村里的秸稈禁燒和夏季防汛情況統計表逐張展示,村干部今年開展30多次日常檢查的詳細內容清晰在列,方便不同區級部門下鄉督查時調取。
“工作臺賬薄了,迎檢負擔輕了。”謝秩學切實感受到變化。今年5月初,區水利局、生態環境分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組成聯合工作組,來長堰村開展集中督查。這意味著過去由3個區級部門分別進行的夏季防汛、秸稈禁燒和森林防滅火等3項檢查,被合并打包成一項綜合督查。
“自清單制實施以來,我們建立了督查備案制度,一方面統籌全區督查檢查工作,將涉及多部門的檢查進行整合,實施綜合性督查檢查;另一方面,對確需額外進行督查檢查的,由區級部門向區委目標績效管理辦公室備案,經同意后方可進行。”羅江區委目標績效管理辦公室主任全領介紹。
基層減負是否落實到位,一線干部最有發言權。近兩年來,羅江區委目標績效管理辦公室探索建立了鄉鎮、村居反評區級部門考核機制,年底可對區級部門在基層減負、指導服務鄉村等方面考核打分,考核結果與各單位績效直接掛鉤。
“哪些部門安排的督查檢查任務重,各村心里都有一本賬。”這兩年,謝秩學根據平日感受給相關部門逐一打分。村干部們的評分最終在各個部門的綜合得分中體現。
51類便民事項下放到村,代辦事項多了,治理效能高了
73歲的周安忠老漢沒有想到,自己今年8月12日大病初愈剛出院,謝秩學當天就主動上門為他代辦了臨時生活救助。出院證明、交費票據、身份證、社保卡……謝秩學仔細核對好后,一并放入公文包內,送到鎮便民服務中心遞交申請。經過評議公示,2400多元的臨時生活救助金8月18日便撥付到老人社保卡上。
“卸掉形式主義的包袱后,基層干部有了更多精力撲下身子為群眾辦實事。”李潤介紹,羅江區將落實清單制與推進服務增效配套實施,通過便民服務事項下沉、村干部專職化管理、政府購買服務、拓展公共服務內容等方式,持續增強村級組織為民服務能力。目前,下沉到鎮村的政務服務事項達154項,其中51項可以在村居代辦。
從“忙事務”轉向“送服務”,群眾足不出村能辦事,干部主動上門幫代辦。羅江區委書記黃琦介紹,實施清單制后,開具證明過多、填表留痕過度等問題正得到有效解決,基層干部得以輕裝上陣,更好地為群眾服務,“今年上半年,羅江區村干部為群眾代辦政務服務事項5500余件,較去年同期增長78.2%。”
為進一步激勵村干部干事創業,羅江區兩年多來因地制宜調整村干部職數,在以往基礎上每村普遍增加1至3人。“長堰村兩委干部從3年前的4名增加到了6名。”謝秩學說,村里的工作力量得到加強,6名村干部全都兼任代辦員。
“叮咚……”謝秩學的手機上彈出一條信息。原來,村干部補貼到賬了。“每月基本補貼從2021年4月的1430元提高到如今的3000多元,區里還給村干部上了社保。”謝秩學說,去年長堰村在區里的年度考核中排名靠前,村干部得到人均6000元的考核獎勵。
2021年7月,羅江區出臺了《村(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實施辦法(試行)》,建立了“基本補貼+保險補貼+績效考核獎勵+職稱補貼”的薪酬體系,進一步提升了村居崗位的吸引力。
“提升鄉村治理效能是一項系統工程,羅江區以推廣運用清單制為契機,增強干部履職本領,提升為民服務能力。”李潤介紹,羅江區近年來持續加強對村干部的培訓培養,分層分類開設壯大村集體經濟、城鄉基層治理、發展特色產業等專題培訓班,組織村干部到省內的成都、宜賓等地開展跟崗鍛煉、現場教學,提升村干部履職能力。
今年3月,謝秩學參加了區里組織的村黨組織書記進修班。在5天進修期間,他上了鄉村產業發展等課程,學到不少經驗。在宜賓市筠連縣教學現場,謝秩學參觀了當地的果樹種植和茶產業基地。回村后不久,他就與其他村干部討論,計劃引入農業企業,助力村里水果產業發展。
翻開謝秩學的筆記本,歷次外出培訓內容記錄得十分工整。他印象最深的一位授課老師是德陽市一個區的土地管理站站長,課上詳細講述了發展集體經濟的思路和方法,尤其是怎樣做好撂荒地整治,讓謝秩學深受啟發。如今,長堰村通過出租閑置房屋和堰塘,村集體經濟年收入超過20萬元。
“隨著清單制在鄉村治理中逐步推廣運用,村干部進一步回歸主責主業,工作主陣地正由‘房間’轉向‘田間’。”德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周鴻說,目前德陽正在全市積極推廣運用清單制,切實為村級組織減負增效。(記者 王永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