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放寬“禁貓令”引爭議,美媒相關報道被批“找茬”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喜憂參半?今年9月1日起,新加坡放開了實施35年之久的“禁貓令”,允許組屋住戶養貓,這則消息一度令廣大愛貓群體雀躍不已。而據美國《紐約時報》9日報道,養寵政策的松綁也引發了新的社會問題,媒體反映新制度仍存在不少的“空白”,亟待進一步的完善。但不少網民認為,美國媒體的這篇報道多少帶有“找茬”的嫌疑。
據新加坡媒體回顧,今年5月,新加坡動物與獸醫服務局(AVS)頒布了《貓只管理框架》,標志著該國居住在廉價公房的居民終于可以合法養貓,最新管理辦法已經在今年9月1日起實施。根據AVS的新規,居住在組屋的每戶家庭最多可以養兩只貓和一條狗(犬只不得為禁養品種),但需要依照規定為它們辦理養寵許可證,并配備追蹤用的芯片。初次養寵的居民還需要在線參與“養寵培訓課程”,學習寵物護理的基礎知識和責任義務方可獲得許可。
在《紐約時報》看來,新加坡的新規在諸多層面“語焉不詳”,比如如何貫徹實施、如何對肇事者進行懲罰并無明文規定。對于新組建家庭貓只數量超過限額該如何處理、虐貓或厭貓問題如何應對,新規中也并未提及。另據動物保護人士反映,新規也沒有解決因養貓引發的一系列社會問題,比如棄養導致的野貓泛濫,以及安全措施不足造成的貓咪高處墜亡等。
《紐約時報》稱,新加坡政府原本可以制定“強制性絕育”的政策來減少該類問題,但又擔心這類舉措可能會導致飼主不愿為貓咪“上戶口”。根據先前統計,新加坡“無飼主貓”的數量約為1.3萬只,但實際數字恐怕會高得多。截至目前,喂養、護理無主貓只的重擔主要是由該國的志愿者來承擔。
據了解,由于貓咪愛掉毛、“流竄性”強,還經常在公共區域便溺,新加坡官方曾將它們視作“公害”,認為不適合在住民較為密集的場所豢養,并早在1989年就推出過禁養令,非法養貓者最高可被處以4000新加坡元(約合人民幣2.1萬元)的罰金。而在住房高度分化的新加坡,這道政策等同于禁止該國80%的國民養貓。
而據英國《衛報》稱,這道政策其實長期處于“民不舉、官不究”的狀態,養貓者除非遭到了鄰居的投訴才會被追究。據2023年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高達90%的組屋居民認為貓咪是理想的居家寵物,于是國家在政策層面開始松動。
然而,《紐約時報》的這篇報道引發了新加坡不少網民的不滿,因為報道中諸多內容與事實不符。據時事新聞網站“獨立新加坡”的報道,AVS在官方網站中明確表示,超過兩只限額的家庭“可以繼續收養”,只要在新政過渡期內為所有寵物及時辦理許可證即可。AVS還重點提及了安全養寵的相關規章,要求飼主“采取合理措施讓寵物免受危險,包括但不限于安裝安全網、格柵、屏風或其他障礙物,以防止貓從高處墜落”,而這些早在數月前就已經發布的內容幾乎被《紐約時報》“無視”。(劉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