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在孩子身上“榨”流量?
打造“網紅兒童” 曝光校園日常 跳起勁歌熱舞
是誰在孩子身上“榨”流量?
“為了不給孩子拖后腿,我們給她請了一位全能型老師——××學習機。”視頻里,媽媽介紹學習機功能的同時,孩子在學習機上演示著如何操作,一幅其樂融融的畫面。
這是粉絲數超8萬的某母嬰博主最新發布的一則視頻。點進其主頁可以看到,其一年多來發布的70多條視頻中,絕大多數視頻都與孩子有關,比如孩子配合媽媽演繹故事,介紹產品和分享經驗等。
類似以孩子為主角的短視頻賬號并不鮮見。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未成年人成了一些博主的“流量密碼”,孩子的童年生活、校園日常等全程被網絡包裹注視,不少短視頻中還充斥著商業氣息,“網紅兒童”配合家長演戲成了產品推手,劇本痕跡明顯。更有甚者,一些“網紅兒童”在視頻中打扮性感成熟,跳著火辣舞蹈,評論區里夾雜著低俗的言論。
受訪專家認為,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的視頻創作都要保持謹慎,考慮拍攝目的是否會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發布是否侵犯未成年人的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建議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平臺或行業協會發布自律規范,評估未成年人頻繁出鏡視頻的風險,采取一定措施,減少推送有負面影響的內容。
拍視頻孩子當主角
演繹劇本引流帶貨
除了是一名一年級小學生外,“×妹”還有另外一個身份——某短視頻平臺上擁有800多萬粉絲的知名博主。該賬號的視頻內容多是圍繞“×妹”展開,其中涵蓋大量軟廣帶貨內容。比如在一條視頻中,開頭講媽媽去接“×妹”放學,后半部分以介紹爸爸的“新車”為主,在這個過程中,孩子的臺詞推動劇情發展,如“爸爸,這車真舒服”。
在多個短視頻平臺上,記者看到大量以孩子為主角的視頻。一些賬號突出“反差萌”,父母扮演“擺爛”的一方,玩手機、玩游戲、不會做飯,孩子自己照顧自己,展現懂事和早熟的一面;一些賬號營造“天才兒童”,孩子面對鏡頭“金句頻出”,琴棋書畫樣樣精通;還有一些賬號通過孩子“惡搞家長”“制造沖突”“化身小棉襖”等劇情演繹打造人設,吸引流量。
引流后往往是變現。記者隨機查看十幾個粉絲量超100萬的“網紅兒童”賬號發現,都和“×妹”的視頻類似,將廣告內容穿插在視頻劇情中,借孩子之口推薦商品。其中多個賬號開通了櫥窗帶貨功能,個別博主還進行直播帶貨。
在這些賬號背后,還有MCN機構(網紅孵化機構)的身影。
位于浙江杭州的某MCN機構負責人劉女士介紹,他們日常會注意挑選有潛質的培養對象,一般要有一定的粉絲基礎,并且五官端正、長相清秀、口齒清晰,主要選擇幼兒或小學生,這類兒童比較吸睛且沒有學習壓力,培養成熟后可以往服裝、日用品等商業方向發展,有較長的培養周期和收入周期。她坦言:“劇本演繹和打造人設的情況在‘網紅兒童’短視頻中很常見。”
“有時會讓孩子們出鏡配合拍廣告,孩子們不懂,就完全靠引導。有腳本的時候,我和孩子們就是演員了。”遼寧大連的張女士家中有一對5歲的雙胞胎女兒,其開設的賬號在某短視頻平臺上有15萬粉絲。
張女士告訴記者,她在2021年和某MCN機構簽約,由機構對其賬號進行運營指導,賬號主角是兩個孩子。“MCN機構會幫忙對接廣告,抽取50%左右傭金,同時提供腳本和剪輯,我只負責給孩子拍攝視頻。一個月能接兩三條廣告,每個廣告到手2000元至4000元。”
今年年初,大學生辛雪用自己的賬號拍外甥安安的短視頻意外走紅,某短視頻平臺最高點贊量超400萬,賬號至今積累了17萬粉絲。
“很多MCN機構找上門來,承諾簽約可以給我接更多廣告,保底每個月兩三條。”辛雪說,MCN機構稱“合作屬于掛靠性質”,即通過操作將賬號掛靠到他們公司,收益三七分。
辛雪幾番考慮后拒絕了:“一方面是我不了解掛靠形式,另一方面也擔心MCN機構要求我們進行有腳本的計劃性拍攝,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
要在瞬息萬變的網絡浪潮中吸引并留住熱度,只靠呈現純天然的兒童視頻很難做到。有不愿具名的短視頻博主告訴記者,孩子不可能每時每刻都有趣、有吸引力,為了提高短視頻引流效果,一些家長、MCN機構想方設法為孩子打造人設、博出位,從開通賬號、確定人設到運營推廣都有一對一的具體方案,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產業鏈。“而孩子的本來面貌慢慢淹沒在一個又一個短視頻里。”
在多個社交平臺上,有自稱“流量專家”“運營專家”的賬號稱,可以為“母嬰賽道沖流量”。調查中,記者以母嬰博主的身份向自媒體平臺上的“流量專家”咨詢:隨便記錄日常就行嗎?得到的答復是“肯定不能隨便拍,主要靠腳本、靠臺詞,不然誰都能火了”“需要設定‘小大人’風格”等意見,甚至有“專家”直言要將兒童變成表現自然的“演員”才能獲得成功。
校園生活成為賣點
小學生跳起了熱舞
“兩個老師同時掉進水里,你手上有一塊草莓味和巧克力味小蛋糕,你會怎么處理?”
“反正我不救×老師,因為他對我不好。”
……
記者調查發現,以幼兒園、中小學校園等為拍攝場景的視頻也成了一些賬號的主打賣點。記者在某短視頻平臺搜索“師生日常”“校園生活”“班主任視角”“教室監控”等關鍵詞,出現了不少標注老師身份的作者分享學生出鏡的短視頻和教室監控視頻。
在部分拍攝學生的視頻下方出現了不少不滿的評論和觀點,“想知道她是真的教師嗎”“發出來學生同意了嗎,侵犯學生肖像權和隱私權”“不要誤人子弟”……
近期,一則“給上課愛說話的學生戴小蜜蜂”的視頻在網上引發廣泛關注和爭議。據報道,該老師遭到家長投訴后主動離職并發布了一則道歉視頻:“由于自己的法律意識淡薄,給家長和孩子帶來了傷害,同時也給校方帶來了麻煩,在此我想對你們說一聲對不起。”
受訪專家表示,當前,教育類短視頻中,一些作品是師生以隨手拍的方式展示正能量,予人啟迪;但也不乏以教育為噱頭,讓本應教書育人的地方成為個人秀場,把學校當成了流量蓄水池,把未成年人當成了短視頻道具。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處理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應當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個別中小學老師直接在網上分享有關學生的視頻,如果沒有經過孩子及監護人的同意,可能會侵害未成年人的肖像權和隱私權,這種行為具有一定的法律風險。”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說。
鄭寧分析說,有的視頻看似記錄校園生活,但學生是重點,各有各的人設,比如,課堂提問,總有幾個冒尖的學霸,也總有答非所問、引人大笑的后進生,而一旦學生“群演”人設固定、傳播破圈,就很容易被人圍觀和議論,影響到個人學習和生活。“個別教師以此為噱頭拍攝短視頻,可能走向傷害學生的對立面。”
此外,記者調查發現,一些未成年人成了一些過度成人化的視頻主角,跳起了勁歌熱舞。
在某短視頻平臺,“小學生拍跳舞的視頻”和“愛跳舞的小姑娘又來了”兩個話題約有400萬人參與拍攝,230億次播放量。部分視頻中,10歲左右的女孩隨著音樂跳舞,一些女孩上裝穿吊帶或露臍短衣,下裝穿短裙或短褲,還會刻意做出瞇眼、嘟嘴、扭屁股等表情動作。記者點進視頻使用的背景音樂發現,使用該音樂的更多是成年女性用戶,且風格成熟性感。
記者進入某視頻賬號主頁發現,該博主在兩年內發過多條青少年女孩穿著緊身衣、背對鏡頭扭屁股和扭腰的視頻,一些網友在評論區發送“愛看”“流鼻血”“真饞人”“越來越性感”等不當內容,也有人直言“這個媽媽怎么當的?!”
在鄭寧看來,根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類似的內容可能涉嫌軟色情擦邊,讓未成年人模仿過度成人化的舞蹈動作違反社會公德,同時違背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如果視頻暴露了未成年人的私密部位,則可能侵犯其隱私權。
進行必要風險評估
推出自律規范引導
今年5月,山東省鄆城縣人民法院辦理了一起涉未成年“網紅”的合同糾紛案。一名未成年“網紅”因違約被MCN機構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經濟損失。據了解,涉案未成年“網紅”的確存在違約,但MCN機構也存在要求該未成年人長時間錄制的事實。辦案法官稱,MCN機構讓未成年人超時錄制,不利于其身體健康,沒有履行保護未成年人的社會責任。
華東政法大學韜奮新聞傳播學院碩士生導師劉廣偉認為,小孩子美好可愛的形象和天真爛漫的想法,成了商業社會中具有吸引力的消費符號。“我們在相關調研過程中發現,在商業利益驅使之下,不管是簽約‘網紅兒童’的MCN公司,還是對兒童寄予厚望、望子成龍的家長,他們多傾向于打造更具有流量價值的兒童符號。打造‘網紅兒童’時,從孩子的穿搭、講話內容到人設上都呈現成人化趨勢,這多是家長或資本有意為之。”
劉廣偉介紹,為了達到理想的兒童表演效果,不少“網紅兒童”背后的策劃者精心為兒童表演者設定人設和搭建表演場景,根據平臺流量規則進行視頻剪輯和賬號運營工作,以迎合流量。
“這一過程中,兒童無形間淪為互聯網經濟的被動參與者,可能受到不良價值觀的影響被物化和成人化,他們還可能因為外界的過度關注而導致隱私泄露等問題。”劉廣偉在調研中發現,不少家長主動為孩子設定角色內容,因為精心設計的人設可以確保孩子展現出與其風格相契合、特色鮮明的個人形象,增強其在網絡平臺上的競爭力與影響力。
在受訪專家看來,雖然法律目前并未明文禁止未成年人作為短視頻的主角或者參與方之一,但并不意味著拍攝發布含未成年人視頻不受任何限制。從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社會公序良俗等角度來看,未成年人出鏡的短視頻內容應受到更為嚴格的審核和把關。將未成年人推向網絡,要進行必要的風險評估。拍攝視頻要謹慎,避免未成年人參與有炒作、演繹性質的內容。同時,關注人身安全和個人隱私,不過度曝光青少年生活,引導青少年正確看待粉絲規模和褒貶,不過度強調粉絲背后的經濟屬性、價值屬性。
“目前的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禁止未成年人出鏡,或者禁止打造‘網紅兒童’,有待后續的相關法規政策作進一步完善,平臺或行業協會可以推出一些自律規范作為正面引導。保護未成年人在互聯網媒介上的安全和權益。”鄭寧說,需要政府、企業、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構建一個健康、安全、有益的網絡環境。
在鄭寧看來,目前,我國已構建起完備的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法律體系,要加大法律監管和執法力度,對利用“網紅兒童”牟利、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加強對MCN機構的監管,讓其不得參與或推動損害未成年人權益的活動。短視頻、直播等網絡平臺需進一步加強內容審核和管理,利用技術手段精準識別和處理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違規內容。(文中受訪者除專家外均為化名)(記者 趙麗 實習生 張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