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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目標?
新發展議程包括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和169個具體目標,各國承諾努力使新議程到2030年得到全面執行。
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涵蓋消除貧困與饑餓、健康、教育、性別平等、水與環境衛生、能源、氣候變化等。其重點是:消除貧困和饑餓,促進經濟增長;全面推進社會進步,維護公平正義;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可持續發展。正如新議程序言中所說,本議程是為人類、地球與繁榮制訂的行動計劃。它還旨在加強世界和平和增加自由,顧及各國不同的國情、能力和發展程度,尊重各國的政策和優先事項,得到所有國家的認可,并適用于所有國家。
例如,目標1是“在全世界消除一切形式的貧窮”,下設7個具體目標,其中第一個目標是“到2030年,在世界所有人口中消除極端貧窮”,而極端貧窮則被定義為每人每日生活費不到1.25美元。
再如,在有關教育的目標4中,包含“到2030年,所有男女兒童都能獲得優質發展教育、看護和學前教育,為接受初級教育做好準備”等具體目標。
如何執行?
如何在發展水平不一的全球各地實現這些可持續發展目標,可謂新議程的關鍵。新議程預計,實現上述目標需要數以萬億美元的資金。發達國家及時、足額提供官方發展援助非常必要。在籌資方面,新議程要求發達國家充分履行官方發展援助承諾。在貿易方面,新議程提出大幅增加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尤其是到2020年使最不發達國家在全球出口中的比例翻倍。
此外,在每個可持續發展目標下設的具體目標中,都包括相應執行手段。例如,旨在實現性別平等的目標5中,包含推動實現這一目標的執行手段,如更多使用信息和通信技術等以增強婦女權能。
議程指出,執行需要依靠全球伙伴關系,各國政府、私營部門、民間團體、聯合國系統等共同參與,調動一切資源,協助落實所有目標。其中,各國對本國經濟與社會發展負有首要責任。
聯合國秘書長2015年后發展規劃特別顧問阿明娜·穆罕默德22日說,通過新議程后,各國應審視各自國內政策,將可持續發展目標與之結合起來,推動目標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