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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浩俊中國網時事評論員
繼在股東大會上向中小股東發飚,從而成為輿論關注焦點之后,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再次成為輿論關心的焦點。
據珠海市國資委確認的消息,董明珠已不再在格力集團任職,今后僅為格力電器的董事長兼總裁和法定代表人。對此,格力內部人士表示,這一變動與國企改革、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不得兼職過多有關,為企業正常安排。
那么,為什么一則正常的人事調整,會引起輿論和公眾的如此關注,甚至不乏權力斗爭、利益爭奪、排擠等方面的字眼呢?原因就在于,它事關格力,事關董明珠,事關國企,也事關廣大投資者。
董明珠被免程序上無任何問題
客觀地講,董明珠此次被免去格力集團董事長,無論程序還是理由,都沒有任何問題。從程序來說,格力集團是國有企業,而珠海市國資委是格力集團的出資人,有權按照相關規定對出資企業履行管理層的任免資格。自然,免去董明珠的格力集團董事長職務,也是完全符合相關規定和程序的。
從理由來說,至少有三個方面可以支撐董明珠被免,或說董明珠該免。首先,董明珠已經超過了60周歲,按照國有企業60周歲就要退休的規定和要求,免去其格力集團董事長職務,是完全應當的,也是符合規定的;其二,董明珠既擔任格力集團董事長,又擔任格力電器的董事長、總裁和黨委書記,按照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相關要求,按照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相關規范,繼續兼任,確實存在一些障礙,也不利于國企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免去其格力集團董事長職務,是說得通的;再者,按照去年1月份國務院國資委發布的《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由組織行政任命的企業領導同時兼任上市公司高管的,不能兼職取薪。那么,如果董明珠兼任集團和電器的職務,在薪酬分配方面就很難把握。自然,免去其集團董事長職務,是最明智的選擇。
也正因為如此,從程序和理由方面,董明珠被免去格力集團董事長職務,是不存在問題的,外界可以不必過度解讀,尤其不要從權力斗爭等方面去分析,避免把一則正常的人事調整看作多么神秘。
能人與企業如何相互依存
程序上合法,理由也很充足,并不代表情理上能夠接受,尤其象董明珠這樣的“風云人物”,“突然”被免去格力集團董事長職務,不可避免地會成為輿論焦點,帶來很多議論。因為,在很多人眼里,董明珠是個能人,是個敢說敢做敢當的能人,甚至在相當一部分人看來,格力就是董明珠的,董明珠就是格力。而從董明珠日常的講話和表現來看,也常常給人這樣的感覺。
眾所周知,董明珠是1990年進入格力的,2007年擔任格力電器的總裁,2012年才在其前任朱江洪退休以后擔任格力集團的董事長和格力電器的董事長、總裁與黨委書記。應當這么說,格力在電器行業地位的確定和戰略的定位是靠朱江洪,市場的拓展和影響力的擴大,是靠董明珠。但是,外界知道的,都是董明珠,而很少有人知道朱江洪。除了格力這幾年擴張很快、效益很好、地位很高之外,與董明珠張揚的個性是分不開的。譬如與雷軍的10億元世紀之賭,自己做企業形象代言人等等。
我們說,一家企業能不能辦好,與經營者關系十分密切。格力能夠在短短的幾年時間內就從百億企業擴張為千億企業,董明珠確實把能人的特質表現得淋漓盡致。但是,能人也不是萬能的,尤其是公眾公司,是不能將企業與能人個人劃等號的。沒有董明珠,格力可能沒有今天的輝煌。但是,如果沒有格力這個品牌,沒有朱江洪打下的基礎,董明珠也未必就能成為一名公認的能人。也就是說,董明珠與格力是相互依存、共同進步、共同發展的,而不是格力離開董明珠就活不下去。
這一點,必須清楚。否則,企業把希望寄托在一個人身上,很危險。
科學的治理結構才是企業成功的密碼
近一段時間以來,有關樂視的話題也很惹眼。樂視為什么從風光無限到今天的危機重重,說到底,就是因為公司的治理結構存在問題,賈躍亭的個人“權威”太高,以至于決策沒有民主化,不符合企業發展規律。
同樣的,不要看格力現在十分紅火,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如果沒有科學的公司治理結構,而完全依靠企業領導者、尤其是決策者個人的魄力和影響力,總有被耗盡的時候。一旦個人的能量被耗盡,企業就會走下坡路,甚至會在一夜之間倒塌。要知道,去年的樂視還是那么張揚、那么不可一世的。
對格力來說,董明珠已經是一名年逾60的人,即便她的精力再好,也比不上年輕人。而她的智慧和才能,也會隨著年齡的不斷增大而退化,就算有豐富的經驗,也根本無法替代其他方面的衰弱。在這樣的情況下,唯有建立科學的公司清理結構,讓更多的董明珠出現在公司的各個崗位,企業也才有可能發展得更健康、更有序。
而董明珠擔任格力集團和格力電器董事長以來的行為來看,顯然,個人意志高于企業意志、個人權力高于董事會權力的現象還是比較嚴重的。一定程度上,還有比較嚴重的凌駕于股東之上的心態,不然,也不會在股東大會上發飚。正是因為格力尚沒有建立起可以讓投資者和股東滿意的公司治理結構,所以,董明珠被免去格力集團董事長職務,才會變得那么敏感,那么引人關注。
給國企改革出了一道難題
從完全的市場角度來看,董明珠被免去格力集團職務,是符合目前國企改革需要和相關的政策規定的。董明珠兼或不兼格力集團的職務,對格力電器來說,都應當不會受到任何影響。問題的關鍵在于,格力集團是一家國企,而不是民企。民企是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因此,股份公司的董事長是不是兼任集團董事長,或者集團董事長要不要兼任股份公司董事長,對企業都不會帶來什么影響。同一個兼任也好,兩人擔任也罷,他們的利益取向是一致的,利益的目標也是一致的。縱然有矛盾,也會從企業利益出發,達成共識,形成一致意見,而不會因為各自的權力去損害企業利益。
格力電器則是一家混合所有制企業,據2015年格力電器年報披露的股權結構顯示,格力集團握有格力電器18.22%的股份,為格力電器第一大股東。也就是說,格力集團在格力電器的話語權還是很大的。因此,格力集團由誰來擔任掌門人,就非常重要。因為,不同的人擔任不同的職務,就有可能扮演不同的角色,做出不同形式的舉動。這些舉動,自然對企業會有好處,也有壞處,甚至出現嚴重內耗。
集團董事長與股份公司董事長分設,從體制的角度來看,應當不存在問題,但從協調與凝聚力的角度考慮,可能就會問題很多。要知道,董明珠不僅是一名能人,更是一名十分強勢的人。其與格力集團之間的關系如何來處,格力集團能否扮演好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的角色,能否對格力電器的決策有限參與,董明珠能否容得下集團對自己提不同意見,都是值得關注的問題。顯然,這是擺在國企國資改革過程中的一道難題。
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不是一個說說就能做到做好的工作。一旦所屬企業十分強勢,所屬企業主要經營者是一名強勢的能人,關系就難相處了。從董明珠被免去格力集團董事長引發的焦慮不難看出,對中國企業來說,公司治理結構已經成為擺在企業面前的最大難題之一,也是最急需破解的難題之一。不然,能人和企業治理結構的關系就很難處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