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區日前出爐《2003—2007年度離婚原因調查報告》。報告顯示,5年來,昌平地區離婚率較高,最高的年度離婚率達到4成(當年離婚對數除以當年結婚對數)。離婚人群中,35歲提出離婚的占離婚人數的68%;“奉子成婚”引發矛盾,為“80后”離婚的主要原因之一。
35歲是離婚高發期
報告顯示,離婚呈現出幾個特點,包括女性提起訴訟的比例高于男性,農村離婚人數增多。結婚3年至7年是離婚的高發時期,25歲至40歲之間提出離婚的較多。調查發現,35歲提出離婚的占離婚人數的68%,報告分析認為,35歲正是夫妻雙方事業生活壓力最大的時候。
數據表明,女方提出離婚的占離婚案卷的60%,這在上世紀80年代出生的女性中尤為突出。
工作壓力大致部分人群離婚
昌平2003年離婚率為38.03%;2004年為27.41%;2005年則達到45.97%。報告顯示,導致離婚的原因有很多,包括為經濟問題發生矛盾;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等。此外,由于手續簡便,導致部分年輕人發生矛盾后意氣用事,草率離婚。
近年來的離婚案例呈現出一些新特點。如由于工作壓力太大,平日奔波于工作,彼此缺乏交流;或一方著重事業發展,忽視對配偶的呵護,導致感情產生裂縫。
報告還分析了“80后”離婚的原因,主要包括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奉子成婚”引發矛盾等,還包括閃婚、網戀、一夜情等現象。在此類離婚案件中,為生活瑣事有過摩擦的超過90%。(記者蔣彥鑫 通訊員劉紹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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