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簡稱“陽光工程”)實施三年來,中央財政累計安排資金12.5億元,培訓農民880萬人,760萬人實現了轉移到非農業產業就業,轉移就業率達到85%以上。
農業部科技教育司司長張鳳桐介紹,據調查測算,接受“陽光工程”培訓轉移就業的農民,人均月收入比未接受培訓轉移的農民工高出約200元,比在家務農高出約400元。
“陽光工程”的實施,促進了農民務工收入的大幅增加。據全國“陽光工程”辦公室對山西、吉林、黑龍江、河南、湖南、四川、重慶、寧夏等八個省區市調查,“陽光工程”實施三年來,八個省區市農民工務工總收入年均增長19.8%。其中寧夏2003年務工總收入6.7億元,2005 年達到30億元,增加了近4倍;黑龍江省務工總收入從2003年的65億元增長到2005年的129億元,增長近1倍。
張鳳桐表示,“陽光工程”通過訂單、定向培訓、校企聯合培訓等模式,確保大多數受訓農民培訓后有穩定的就業渠道,減少了勞動力轉移過程中的盲目性,促進了農村勞動力的有序轉移。據農業部農村固定觀察點統計,2005年全部農村外出就業勞動力中,通過親友、熟人介紹就業的比例比上年下降0.9%,而由培訓機構、市場中介等渠道組織外出的比例比上年提高1.6%。
“陽光工程”的實施還有力推動了地方經濟發展。張鳳桐介紹說,“陽光工程”學員有相當數量就地就近實現了轉移就業。同時,有所成就的農民工返鄉,帶回了資金、管理經驗和生產技術,在當地自主創業,帶動和促進了當地經濟的振興和發展。重慶市2005年返鄉創業人員達4798人,投資規模46.9億元,吸納安置農村勞動力7.1萬人,創造產值73.6億元。湖北省通城縣啟動了“回歸工程”,吸引“回歸”人員470 多人,興辦各類經濟實體243個,引進資金8.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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