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日,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為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國家發改委新增安排我省2008年扶貧以工代賑投資2500萬元,建設14個項目。
海南省發改委要求,各市縣發展和改革部門要抓緊做好項目建設開工前的準備工作,統籌配置資源,優化建設方案,盡快開工建設,確保明年一季度前后竣工或形成實物工作量,發揮投資的拉動效應。加強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指導和協調,不得隨意變更或調整工程建設標準、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和主要建設內容,不能形成“半拉子”工程。嚴格落實以工代賑“勞務報酬”政策。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要求施工企業要優先吸納返鄉農民工和當地群眾參加工程建設,并及時足額發放勞務報酬。切實加強對資金使用和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嚴防新增投資用于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設項目,嚴防截留挪用、滯留不用和浪費建設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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