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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全市和市級預算執行情況
(一)全市公共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2013年,全市地方財政收入787.47億元(為預計數,下同),完成預算的100.5%,比上年增長(以下簡稱增長)8.5%;加上中央財政收入859.53億元后,全市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647億元,增長7.2%。按現行財政體制計算,全市地方財政收入加上地方政府債券收入25億元、轉移性收入168.6億元,2013年全市公共財政預算可用資金為981.07億元。
2013年,全市公共財政預算支出916.93億元,完成預算的109.4%,增長10.7%,同口徑調整地方政府債券安排的支出后,實際增長9.9%;地方政府債券還本6億元;轉移性支出58.14億元,其中:上解中央、省支出41.57億元,調出資金0.3億元,結轉下年16.27億元。
全市公共財政預算支出中,部分重點支出完成情況為:教育支出149.02億元,完成預算的100.2%,增長5.2%;科學技術支出36.16億元,完成預算的102.9%,增長11.6%;農林水事務支出75.51億元,完成預算的137.4%,增長4.6%;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4.31億元,完成預算的107.5%,增長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6.21億元,完成預算的118.8%,增長21.8%;醫療衛生支出61.75億元,完成預算的102.7%,增長9.5%;節能環保支出12.72億元,完成預算的200.7%,增長7.5%。
(二)市級公共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2013年,市級地方財政收入和市級分享收入168.35億元,完成預算的95.1%,增長2%。按現行財政體制計算,市級地方財政收入和市級分享收入加上地方政府債券收入25億元、轉移性收入154.67億元,2013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可用資金為348.02億元。
市級地方財政收入和市級分享收入未完成預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減收幅度高于預期;金融保險業對市級財政的貢獻降低,金融營業稅等收入增幅下滑高于預期;一次性收入和跨年度稅款入庫大幅減少。
2013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197.48億元,完成預算的102.1%,增長10.6%,同口徑調整地方政府債券安排的支出后,實際增長6.1%;地方政府債券還本6億元;轉移性支出144.54億元,其中:補助下級支出126.04億元,上解中央、省支出9.59億元,債券轉貸支出7億元,調出資金0.3億元,結轉下年1.61億元。
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中,部分重點支出完成情況為:教育支出24.47億元,完成預算的105.6%,增長13.8%。科學技術支出5.43億元,完成預算的95%,增長7.7%。農林水事務支出6.75億元,完成預算的125.2%,增長3.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4.2億元,完成預算的105.8%,增長5.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97億元,完成預算的103.8%,增長8.2%。醫療衛生支出11.13億元,完成預算的109%,增長8.6%。節能環保支出1.23億元,完成預算的113.9%,增長10.6%。
二、2013年財政運行主要特點
(一)財政運行態勢總體穩健
認真落實依法理財、科學理財原則,著力抓好增收節支。加強收入管理。依法加強稅收征管,規范非稅收入管理,在財政經濟形勢比較困難的情況下努力保證財政收入的平穩增長;積極涵養稅源,實施小微企業稅收減免政策,落實清費減負工作,出臺“菲特”臺風受災企業災后自救全力恢復生產有關稅收政策。嚴格支出管理。按照統籌兼顧、有保有壓的原則,著力保障重點支出和民生支出,控制和壓縮一般項目支出;加強結余結轉資金管理,完善結余結轉資金管理制度;認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和壓縮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嚴格控制和壓縮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規模,規范開支標準,全面停止新建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嚴格控制辦公用房維修改造項目。
(二)財稅導向作用積極發揮
強化財政資金的導向和杠桿作用,努力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發展。著力支持產業轉型,市級設立2.1億元專項資金支持八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投入1億元推進“高成長企業培育計劃”和“機器換人”,落實外經貿發展資金2.58億元、服務業重點領域發展扶持資金2.2億元。著力支持創新驅動,安排智慧城市建設專項資金3億元、人才發展專項資金3.05億元,落實4億元支持新材料科技城建設。著力支持生態文明建設,市級落實1.99億元推進節能環保和淘汰落后產能,實施八大重污染行業專項整治提升。著力支持城市經濟發展,市級落實中心城區城市維護與建設項目資金35.74億元,投入金融發展專項資金2.48億元。
(三)財政民生投入繼續加大
堅持民生優先,將更多的新增財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各項社會事業。加大財政支農力度,全市落實水利工程建設資金35億元;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全市投入就業專項資金14.5億元,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3.8億元,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19億元;落實財政教育投入各項政策,全市落實6.2億元支持學前教育發展;完善文化經費保障機制;支持“平安寧波”建設。支持民生實事項目。市級投入67.8億元推進十個方面41項民生實事項目,支持推進打通“斷頭路”、“三改一拆”、背街小巷綜合整治、公共自行車系統建設、城鄉客運一體化發展,推進應急平臺體系和防災減災工作規范化建設,提高綜合防災減災能力。支持抗洪救災和復產重建。面對“菲特”強臺風帶來的洪澇災害,通過整合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統籌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結余等辦法,及時籌措救災資金6.28億元,積極爭取中央和省財政補助3.15億元,統籌用于支持抗洪救災和災后復產重建。
(四)財稅管理體系不斷完善
不斷完善財稅體制機制,切實提高財稅科學化、規范化管理水平。推進財稅改革。綜合預算改革進一步推進,加強財政資金的統籌使用;全面實施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市級公共財政預算資金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全部納入國庫集中支付范圍,部分有條件的衛星鎮實行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深化公務卡制度改革,在全市推行建立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創新政府采購方式,推行網上競價采購;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交易工作。深化財政監督。探索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加強對重點項目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建立健全覆蓋全市的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規范預算單位支付行為;穩步推進預算信息公開,市級和寧海縣、鎮海區等向社會公開2013年“三公”經費公共財政預算;強化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的監督管理。加強風險管控。做好地方政府性債務調查摸底工作,完善政府性債務計劃管理,防范債務風險;根據審計意見,認真落實各項整改舉措。
2013年,我市財政運行總體情況良好,成效明顯。但在預算執行和財政工作中還存在一些需要進一步研究解決的問題,主要是:受國內外經濟形勢影響,財政收入增幅下降,收入穩定增長的基礎仍不牢固,尤其是市級收入增長面臨考驗;在財政收支矛盾持續顯現的情況下,財力分散、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現象依舊存在;政府性債務壓力不斷顯現,債務管理的體制機制需加快建立完善。對此,我們將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機制、嚴格管理,認真加以探索研究和改進解決。
三、2014年全市和市級公共財政預算安排意見
根據中央、市委對經濟工作的總體部署和對2014年經濟形勢的分析預測,我市2014年財政預算安排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六個加快”發展戰略,不斷深化公共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改革;依法組織各項財政收入,穩固稅源,提升財力;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從嚴控制和壓縮一般性支出,更加注重支持創新驅動發展、城市經濟培育、生態文明建設和民生福祉改善;加強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推動全市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與社會協調和諧穩定發揮財政職能作用。
2014年的預算編制,我們將堅持“實事求是、積極穩妥、統籌整合、突出重點、有保有壓、確保平衡”的原則,編制好收支預算,為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平穩較快發展做好財力保障工作。
(一)全市公共財政預算安排
擬安排2014年全市地方財政收入850.5億元,增長8%,加上中央財政收入后,全市公共財政預算1778.8億元,增長8%。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計算,全市地方財政收入加上預計的轉移性收入155.24億元,2014年全市公共財政預算可用資金為1005.74億元(不含地方政府債券收入)。
根據收入預算情況,擬安排2014年全市公共財政預算支出885.31億元,增長8.7%;地方政府債券還本6億元;上級專項補助安排支出70億元;轉移性支出44.43億元,為上解中央、省支出。
全市公共財政預算部分重點支出安排情況為:教育支出152.09億元,增長9.1%;科學技術支出39.27億元,增長11%;農林水事務支出53.85億元,增長10%;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4.65億元,增長9.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9.71億元,增長1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64.43億元,增長8.6%;節能環保支出6.46億元,增長18.9%。
(二)市級公共財政預算安排
擬安排2014年市級地方財政收入和市級分享收入178.46億元,增長6%。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計算,市級地方財政收入和市級分享收入加上預計的轉移性收入146.49億元,2014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可用資金為324.95億元(不含地方政府債券等收入)。
根據收入預算情況,擬安排2014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182.32億元,增長8.5%;地方政府債券還本3億元;上級專項補助安排支出70億元;轉移性支出69.63億元,其中:上解中央、省支出9.75億元,補助下級支出59.88億元。
市級公共財政預算部分重點支出安排情況為:教育支出24.04億元,增長3.8%。科學技術支出6億元,增長12.9%。農林水支出5.71億元,增長5.1%。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4.58億元,增長14.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08億元,增長9.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1.44億元,增長9.2%。節能環保支出1.69億元,增長45.1%。
按照上述安排,2014年全市和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收支平衡。
四、2014年全市財政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穩固稅源,優化支出,提升財政保障能力
抓好收入。積極培植和涵養稅源,落實各項結構性減稅政策,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優化收入結構,進一步提高稅收收入比重,加強非稅收入管理。堅持依法治稅,規范稅收征管,優化納稅服務。加強對重點稅種、地區、行業和企業的稅源監控和經濟稅收對比分析,增強組織收入的預見性和主動性。
嚴控支出。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嚴肅財經紀律,厲行勤儉節約。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2014年市級行政單位行政經費在上年預算基礎上壓減5%,繼續削減“三公”經費預算。嚴格控制節慶、論壇、研討會等重大活動的舉辦。堅持集中財力辦大事,把更多財政資源用于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
優化結構。按照保運轉、保民生、保重點的原則,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著力保障社保、教育、科技、農林水、文化等民生支出和重點支出。從嚴從緊安排2014年市級大專項支出預算,對政策到期項目一律不再安排。清理壓縮財政安排經費補助的考核項目。進一步盤活存量資金,把閑置、沉淀的財政資金用好。
(二)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發揮支撐引導作用
支持加快創新驅動。著力支持提升創新驅動能力和培育現代產業體系,支持寧波新材料科技城建設,完善“科技領航計劃”等財政扶持政策。加快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發展,全面推進“機器換人”。支持加快港航物流、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跨越式發展。促進農業科技創新,推進現代農業先導區、主導產業示范區和特色農業精品園區建設。
推動城市經濟發展。著力支持中心城區功能提升和品質提高,支持功能區塊開發建設和產業集聚發展,推動產業升級和現代服務業發展。強化城市經濟、基礎設施、節能環保等重大領域投資力度,抓好中心城區建設、立體化城市交通網絡建設等重大項目的資金保障。加強重點水利項目投入,提升防洪治澇和水資源保障能力。支持供水、供電、排污、固廢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
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整合各級促進就業資金,強化就業援助和就業服務。推進統籌城鄉居民醫保體系建設,完善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進一步提高新農合籌資和財政補助標準。加大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財政支持力度,統籌推進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建設。支持實施新一輪學前教育內涵發展行動計劃和特殊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深入實施公共文化全民共享工程。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擴大公共自行車建設規模。大力支持生態環保設施和工程建設,推進“美麗寧波”建設。
(三)規范透明,強化剛性,提高預算績效水平
規范預算編制。規范預算編制程序,細化預算編制內容,2014年市級重點推進有預算分配權部門的預算編制。健全預算科學決策機制,市級項目支出全部推行項目庫管理,按輕重緩急篩選建立部門和財政項目庫。建立健全預算執行動態監控體系,從嚴控制預算追加,切實提高預算執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
提高預算績效。堅持預算績效管理為預算服務的理念,加強重要領域以及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項目績效管理,強化項目績效目標申報管理,公共財政預算所有新增大專項必須申報績效目標,延續大專項中繼續選擇部分重點項目實施預算績效管理。開展政府性基金預算部分項目預算績效管理試點工作。激活財政存量資金,控制和壓縮結余結轉資金規模,加強結余結轉資金和當年預算資金的統籌整合使用,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透明預算信息。深入推進政府和部門預決算公開,擴大部門預決算公開范圍,細化政府和部門預決算公開內容。認真做好市級部門“三公”經費公開工作,2014年各縣(市)區政府“三公”經費全面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深化改革,優化管理,激發財政體制活力
研究完善財政體制。逐步理順市、縣(市)區兩級政府間事權與財力關系,研究建立健全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進一步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逐步擴大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削減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加大對衛星城市試點鎮和中心鎮的財政支持力度,促進衛星鎮和中心鎮的創新發展。建立健全對欠發達鄉鎮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按照“控制規模、優化結構、降低成本”的要求,進一步擴大政府性債務收支計劃編制單位和債務管理范圍。完善債務管理制度,研究設立科學的債務考核指標,控制債務規模。研究制訂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規范債務舉借程序,明確地方政府舉債權限和用途,對政府性債務實行分類管理和限額管理,探索建立化解政府性債務的有效模式,防范債務風險。
推進各項財稅改革。穩步推進“營改增”等稅制改革。積極推動稅收征管體制改革,健全納稅服務體系,強化風險監控管理,完善稅收執法監督,推進稅收征管的公平公正,提高征納雙方的稅法遵從。全面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快推進鄉鎮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逐步推進國庫支付電子化管理。深化公務卡制度改革,降低預算單位現金支出比例。規范公務接待管理,完善一般性開支標準制度體系。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和配置標準體系。完善政府采購網上競價平臺和管理辦法,落實政府采購各項扶持政策,積極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