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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全區預算執行情況
2013年,面對復雜嚴峻的國內外經濟形勢,在自治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牢牢把握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全面落實“8337”發展思路,嚴格執行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的有關決定和決議,充分發揮財政宏觀調控作用,著力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努力完成2013年確定的任務和目標,自治區經濟發展呈現穩中有進、穩中向好的良好態勢。
(一)公共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2013年9月,經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批準,將年初全區地方財政總收入預算調整為2670億元。根據2013年12月31日匯總的國庫數據,2013年全區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719.5億元,完成調整后年度預算的100.3%,比上年增加166.8億元,增長10.7%。加上上劃中央稅收,2013年全區地方財政總收入2658.4億元,完成調整后年度預算的99.6%,比上年增加161.1億元,增長6.5%,出現了短收,主要原因是:我區煤炭等資源類產品量價齊跌,造成重點行業、重點地區上劃中央稅收減收較多。2013年,雖然因為經濟下行,全區地方財政總收入未能完成調整預算目標,但體現了實事求是的原則,避免了預征、空轉等虛增財政收入現象發生,有利于爭取中央轉移支付和財政收入長期可持續發展。
2013年,中央財政對我區各類補助收入1778.6億元,比上年增加29.9億元,增長1.7%。其中,返還性收入和一般性轉移支付1068.6億元,比上年增加89.2億元;各類專項轉移支付710億元,比上年減少59.3億元。
2013年,經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準,由中央財政代我區發行政府債券111億元,自治區全部轉貸盟市、旗縣,重點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等公益性項目建設。
2013年,自治區財政下達盟市補助收入1634.4億元,比上年增加111.9億元,增長7.3%。其中,返還性收入和一般性轉移支付834.6億元,比上年增加47.4億元;各類專項轉移支付799.8億元,比上年增加64.5億元。
匯總全區公共財政預算收入、中央補助收入、政府債券收入、上年財政結轉結余、調入資金以及上解中央支出等,2013年全區公共財政總財力為4091.9億元,首次突破4000億元大關,其中: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719.5億元,中央財政各類補助收入1778.6億元,發行政府債券收入111億元,上年財政結轉結余、調入資金及上解支出等482.8億元。
2013年9月,經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批準,將年初全區公共財政支出預算調整為3700億元。根據2013年12月31日匯總的國庫數據,2013年全區公共財政支出3682.1億元,比上年增加256.2億元,增長7.5%,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74億元后,全區公共財政支出完成調整后年度預算的91.8%。
2013年9月,經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批準,將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調整為295億元。根據2013年12月31日匯總的國庫數據,2013年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完成292億元,完成年度調整預算的99%,比上年減少20.1億元,下降6.4%。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加上中央各類補助列自治區本級收入、上年公共財政結轉結余以及調入資金、盟市上解收入等,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總財力725.7億元。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576.4億元,比上年減少32.9億元,下降5.4%,轉入自治區本級預算穩定調節基金71億元后(其中:包括按自治區政府規定收回的自治區各部門2013年及以前年度結余結轉51億元),完成調整預算的89.2%。2013年,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結轉結余資金78.3億元,其中:有專項用途的結轉資金77.8億元,凈結余0.5億元。
與2013年年中調整預算相比,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短收3億元,短收部分主要是列收列支的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收支缺口主要通過調減相關科目的支出預算解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2013年,自治區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8.6億元,完成年度預算的86.6%,比上年減少14.3億元,下降9.3%。與年初預算相比,自治區本級政府性基金短收21.4億元,主要是煤炭產量下降,以及自治區適當降低了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征收標準,造成2013年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短收較多。2013年,自治區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9.4億元,比上年增加5.3億元,增長6.3%。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
2013年,自治區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5.5億元,完成年度預算的171.9%,超預算較多主要是部分參股企業利潤分配2013年年初才能確定,無法列入預算。加上2012年結轉收入2.1億元,2013年可使用的收入總量為7.6億元。2013年,自治區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5.6億元,比上年減少2.4億元,下降30%,扶持了企業科技創新、節能減排、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改造等項目。
上述各類收支數據,待財政部批復決算后,還會有一些變化,屆時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報告。
2013年,在各級政府預算執行困難較多、收支平衡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各地區、各部門繼續深化改革,強化管理,全面落實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全區經濟社會得到較好發展。
(一)落實財政宏觀調控政策,促進了自治區經濟平穩增長。面對復雜嚴峻的區內外經濟形勢,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8337”發展思路,認真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促進了自治區經濟平穩增長。一是推進“五大基地”建設。投入資金74.2億元,支持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產業發展與應用;促進新材料、裝備制造業、電子信息等戰略性新型產業快速成長;加快國家和自治區緊缺礦種勘查;支持蔬菜、馬鈴薯、肉羊等農牧業優勢特色產業精深加工;推動具有我區特色的紅色旅游、草原和鄉村旅游等旅游業發展。二是支持縣域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增強縣域經濟發展財力保障,對80個旗縣(市)增加各類財力性轉移支付15.2億元,其中,新增安排2.1億元,對上劃自治區稅收環比增長的旗縣給予獎勵。落實自治區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和省級干部幫扶重點旗縣的決策部署,下達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轉移支付45.9億元,比上年增加10.1億元,增長29%,保障旗縣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落實民生政策財力需要。2013年,80個旗縣(市)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固定資產投資、財政收入增速均高于全區平均水平。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籌集資金5.4億元,圍繞“五大基地”建設,支持19個“雙百億”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支持科技研發、信息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領域項目近400個。投入資金12億元,支持沿黃沿線經濟帶9個重點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2013年,全區中小企業增加值增長13%,個體工商戶突破100萬戶。三是推進城鄉、區域統籌協調發展。下達特殊財力補助資金23.9億元,努力縮小烏蘭察布市、興安盟、巴彥淖爾市、三少民族自治旗等困難地區財力差距。安排補助資金6.8億元,支持外經貿和口岸經濟發展,以及滿洲里國家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下達補助資金4億元,完善社區、嘎查村級組織經費保障機制,將嘎查村辦公經費和其他必要支出分別提高了1萬元和0.3萬元;新增社區和嘎查村黨組織活動經費、嘎查村轉化升級獎勵資金。四是加強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2013年,全區節能環保支出131.8億元。加快重點節能工程建設,獎勵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85個,淘汰落后產能項目37個,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1061萬平方米。實施重點地區重點流域污染防治、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加強生態治理,落實草原生態保護獎補面積10.2億畝,建設林業面積1205萬畝,其中重點區域植樹造林196萬畝。五是繼續擴大政府投資規模。爭取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136.4億元,自治區本級安排13億元,爭取中央代理發行政府債券111億元,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醫療、普通公路等領域的投入力度。加快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支持公路建設及機場和鐵路建設運營。2013年全區交通運輸支出295.6億元。加大城鎮基礎設施投入,支持城鎮化示范縣建設。2013年,全區城鄉社區事務支出479.1億元,增長31.9%。六是扶持實體經濟發展。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對全區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清理規范116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全年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30億元。下達電價補貼資金8.3億元,對金屬冶煉、煤化工等行業實施生產用電臨時扶持政策,增加工業企業稅收95億元。加快實施重大科技專項,支持新型科研機構建設和企業科技創新。2013年,全區科技支出31.6億元,增長14.5%;全區高新技術企業158家,專利授權量增長32.4%。
(二)加大“三農三牧”投入,各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有效落實。落實中央2013年1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農牧業科技創新,認真落實各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推動農牧業穩定發展和農牧民較快增收。2013年,全區農林水、糧油物資管理等涉農涉牧支出539.4億元;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增長13%,高于經濟增長速度。一是推進農田水利建設。繼續實施“節水增糧行動”,累計投入資金19億元,完成高效節水灌溉面積190萬畝。加強農村牧區飲水安全、大型灌區節水改造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等其他重點水利工程建設。2013年,全區水利建設支出81.4億元。二是加快現代農牧業發展。落實糧食直補、農資綜合補貼、農牧業良種補貼等各類惠農惠牧補貼82.6億元,農牧業良種覆蓋率明顯提高,農產品產地初加工、糧棉油高產創建等農業實用技術推廣得到加強。穩步推進農業綜合開發,投入資金25.8億元,加快中低產田改造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開展現代農業園區、龍頭企業帶動、“一縣一特”產業發展試點,加快農牧業產業化發展。下達資金20.3億元,完善產糧油大縣獎勵政策,加強糧油流通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我區糧油生產發展,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完善財政支農政策機制,對農村金融機構支持“三農”實行補貼、獎勵政策。三是認真落實財政綜合扶貧和防災救災政策。2013年,全區各類扶貧投入超過100億元。實施連片特困地區扶貧攻堅工程,通過整村推進、產業化扶貧、移民搬遷、少數民族扶貧等項目,全區40.8萬貧困人口實現脫貧。完善農牧業防災救災機制,及時撥付資金14億元,用于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抗御雪災、防凌防汛抗旱、受災群眾生活補助等,有效緩解了受災農牧民的生產生活困難。擴大農牧業保險保費補貼品種和范圍,將森林納入保險范圍。四是深化農村牧區綜合改革。落實財政獎補資金28.1億元,實施嘎查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6330個,受益農牧戶217萬戶。啟動了國有農牧場辦社會職能和綜合改革。
(三)支持社會事業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進展。按照自治區為群眾辦實事和加快實施民生工程的工作部署,完善民生投入保障機制,促使改革發展成果惠及各族群眾。2013年,全區民生投入2340億元,占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的63.6%。一是支持教育事業優先、均衡和多元發展。以獎補方式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學前教育,支持農村牧區幼兒園建設。提高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水平,改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辦學條件。繼續落實好高中階段“兩免”政策和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支持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提高高校生均撥款標準,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落實覆蓋各教育階段的國家資助政策。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2013年,全區財政教育支出457.9億元。二是繼續提高社會保障水平。落實職業技能培訓、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設等財政補貼政策,全區城鎮新增就業27萬人。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低保補助等社會保障標準均提高10%以上。完善對困難群眾扶助政策,啟動臨時價格補貼政策,發放補貼資金2.2億元,惠及全區235.7萬名低收入居民;從壓縮的“三公”經費中安排資金18億元,為295萬多低收入農牧戶每戶發放600元用于冬季取暖。2013年,全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88.2億元,比上年增長12.1%。三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從人均25元提高到30元。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2013年,全區醫療衛生支出195.5億元,比上年增長9.9%。四是推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繼續支持廣播電視節目無線覆蓋等重點文化惠民工程。全面推進公益性文化設施免費開放。積極支持自治區直屬文藝院團、國有文化企業改革。扶持文化旅游、動漫生產等文化產業項目50多個。支持全民健身運動、競技體育發展。2013年,全區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85.5億元。五是扎實推進百姓安居工程。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繼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全面啟動包頭北梁等棚戶區集中改造工程,全年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17.8萬套,開工改造農村牧區危房12.75萬套。2013年,全區住房保障支出168.9億元,增長2.5%,其中,自治區爭取中央財政北梁棚戶區改造財力補助10億元,累計補助包頭市北梁棚戶區財政性資金31.1億元。
(四)深化財稅制度改革,財政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有利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財稅體制、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一是狠抓增收節支工作。積極有效應對2013年經濟財政嚴峻形勢,支持各級財稅部門加強重點稅源管控和非稅收入管理,及時清理到期稅收優惠政策,迅速扭轉了財政收入負增長局面。同時,積極落實中央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8項規定和自治區28項具體規定,深入開展財政節支工作,大幅壓縮“三公”經費,節約資金用于社會保障等民生項目。二是完善預算管理制度。強化項目庫建設和項目預算滾動管理,細化專項資金預算,進一步提高年初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優化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結構,編制2014年預算時,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清理整合規范專項資金103項,涉及資金46.8億元,提前通知盟市固定性財力補助和專項資金986億元。三是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清理收回自治區各部門2013年及以前年度結余結轉資金51億元,統籌使用政府性基金歷年結余10億元,清理收回財政對外借款130億元,用好財政沉淀資金加大民生工程投入力度。四是改革和完善機關事業單位津補貼政策。實施第三階段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基層機關公務員收入水平穩步提高。推進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縮小事業單位之間及事業單位職工與公務員的收入差距。提高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補貼水平。下達住房補貼資金1.5億元,為6048名離退休人員解決了住房困難。五是繼續深化支出領域改革。部門預算改革覆蓋到縣級。公務卡結算范圍進一步擴大;財稅庫銀橫向聯網范圍已覆蓋全區各盟市及所有旗縣。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支出執行,全區和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進度分別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和6.7個百分點。試編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繼續擴大政府采購規模,推動電子化采購,2013年全區政府采購規模達到413.8億元,資金節約率10%。六是建立健全財政監督機制。開展了中央和自治區重點民生項目檢查,以及企業會計信息質量和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加快推進預決算公開,向社會主動公開了經人大審議批準的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政府性基金及“三公”經費預決算,并督促自治區本級67個部門公開了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預決算,在全區3個盟市21個旗縣(區)開展了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試點。
2013年全區財政運行總體平穩,但也面臨和存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如:財政收入中低速增長與支出剛性增長矛盾突出,預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規范性和透明度不夠,困難盟市和旗縣財力薄弱,各級政府性債務風險逐漸顯現,財政管理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需要繼續改進的方面等。我們必須高度重視這些問題,繼續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二、2014年預算草案
在當前區內外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2014年財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收入方面,財政收入中低速增長將常態化,推進稅制改革,落實扶持縣域經濟、非公有制經濟、中小微企業發展財稅優惠政策,繼續清理行政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等,都將減少一部分收入。支出方面,支持全面深化改革、不斷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都需要不斷增加投入,財政支出壓力較大。根據面臨的經濟財政形勢,2014年全區財政預算安排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自治區九屆十次全委擴大會議暨全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圍繞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繼續實施好積極財政政策,支持自治區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統籌推動相關領域改革,充分發揮財稅改革在整體改革中的基礎性和支撐性作用;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盤活財政存量,用好財政增量,集中財力保增長、調結構、惠民生、促改革,推進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繼續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促進自治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經自治區政府批準,從2014年開始,全區各級財政收入統一采用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口徑。根據自治區宏觀經濟發展預期以及目前掌握的政策性調整因素,建議2014年全區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安排1840億元,比2013年實際完成數增加120億元,增長7%。根據財力測算,2014年全區公共財政支出預算將達到3940億元,比2013年實際支出數增長7%。
根據《預算法》的規定,各級財政預算由同級人民政府編制,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下面,重點報告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安排情況。
(一)公共財政預算安排情況。
按照自治區現行財政體制劃定的收入范圍,以及目前中央已經明確的對我區補助數額,2014年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總財力安排1651.7億元,其中,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304億元,比2013年實際完成數增長4%;中央補助收入1336.9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數增長3.9%;盟市上解收入8399萬元;調入資金10億元。
根據收支平衡的原則,2014年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總支出安排1651.7億元,其中,按照體制和政策規定,需要返還和補助盟市1108.9億元,本級實際可用財力542.8億元,比2013年預算數增加40.1億元,增長8%。
2014年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支出預算按經濟分類和功能分類分別編制,從不同角度反映政府的支出活動。按經濟分類劃分,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安排情況是:基本支出安排149.8億元,占27.6%;各類專項支出安排393億元,占72.4%。在基本支出中,行政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支出68.5億元,商品和服務支出即公用經費44.8億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6.5億元。
按功能分類劃分,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主要安排情況是:
——安排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2.2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4455萬元,增長0.9%。其中專項資金安排14.3億元,主要用于:加大人才開發、培訓和引進投入,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非公有制企業和中小企業就業;加快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建設;支持民族、宗教工作。
——安排公共安全和國防支出38.1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2.1億元,增長5.9%。其中專項資金安排20.6億元,主要用于:推進政法經費保障體制改革,落實公檢法司基層單位辦案業務費、執法裝備購置費,支持開展反恐、應急維穩等各種專項行動;按照國家政策安排軍隊、武警經費等。
——安排教育支出67.1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4.8億元,增長7.7%,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的增長,符合《教育法》規定的法定增長要求。其中專項資金安排40億元,主要用于: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辦學條件;全面落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免教科書費政策,并對雙語授課寄宿生給予生活費補助;繼續提高高校生均定額水平,平均達到1萬元/生·年;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助學金資助政策;支持民族教育、民辦教育、特殊教育發展;落實廠辦大集體職教幼教改革經費。
——安排科學技術支出12.1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2.9億元,增長31.5%,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的增長,符合《科技進步法》規定的法定增長要求。其中專項資金安排10.6億元,主要用于:支持科技企業技術改造和自主創新,加快自治區優勢特色產業發展;保障自治區重大科技專項順利實施,大力支持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支持自治區科技館建設。
——安排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9.5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1.4億元,增長7.4%。其中專項資金安排10.9億元,主要用于:加大文化產業發展投入力度,推進國有文化企業體制改革;繼續實施公益性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加強文化資源保護和民族文化大區建設;推進農村牧區文化設施建設。落實備戰全國十三屆運動會、奧運會及其他重大體育賽事經費。支持農村牧區廣播電視無線覆蓋及蒙語衛視節目制作。
——安排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70.1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11億元,增長18.6%。其中專項資金安排39.2億元,主要用于:鞏固農村牧區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成果;穩步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落實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標政策;增加對高齡老人、農村牧區五保供養、“三民”、城鎮“三無”人員等困難群眾的生活補助以及臨時社會救助;支持自治區級示范性養老公寓建設。增加公益性崗位補助,支持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人員就業創業。
——安排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4.2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1.7億元,增長7.7%。其中專項資金安排16.9億元,主要用于:繼續提高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由每年人均280元增加到320元;繼續深化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等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落實國家重大公共衛生項目配套;增加對優撫對象、大學生、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落實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提高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特別扶助金標準。
——安排節能環保、國土海洋氣象、資源勘探信息支出44.7億元,同口徑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2.7億元,增長6.4%。其中專項資金安排40.7億元,主要用于:加快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產能、建筑節能以及城鎮污水處理等重點節能減排工程。加大礦產資源勘查、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以及大氣、土壤、水源環境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加快清潔能源、現代煤化工、現代裝備制造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支持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支持重點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
——安排農林水事務支出79.6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12.1億元,增長17.9%,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的增長,符合《農業法》規定的法定增長要求。其中專項資金安排76.5億元,主要用于:支持設施農業、蔬菜基地等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輸出基地建設;深入推進農業綜合開發;加快實施“節水增糧”、牧區節水灌溉、飲水安全等水利建設工程;繼續實施牧民綜合生產資料補貼等惠牧政策;加快推進連片貧困地區開發、移民搬遷等扶貧攻堅工程;增加種植業、養殖業及森林保險保費補貼;開展美麗鄉村建設;全面落實國家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實施脆弱地區生態移民以及重點區域綠化工程。
——安排交通運輸、城鄉社區、商業服務業等事務支出95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6.2億元,增長7%。其中專項資金安排86.3億元,主要用于:增加重點公路、農村牧區公路以及民航機場建設等交通基礎設施投入;支持城市基礎設施、小城鎮及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滿洲里國家重點開發實驗區建設。加快物流、旅游、地方金融等現代服務業發展。
——安排其他支出40.2億元,比上年年初預算減少5008萬元,下降1.2%。增幅下降主要是取消了部分政策到期項目和上年度一次性安排項目,增減支因素相抵,增幅總體有所下降。其中專項資金安排37億元,主要用于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政府預備費、糧油物資儲備、街道社區嘎查村黨組織建設以及京蒙對接項目配套等。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情況。
根據現行政府性基金政策規定,2014年自治區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24億元,比2013年預算數減少36億元,下降22.5%。基金收入來源主要是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水利建設基金、地方教育附加費、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等。政府性基金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區政府為促進煤炭企業發展,下調了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征收標準,相應減少煤炭價格調節基金收入。按照“以收定支、??顚S谩钡脑瓌t,201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24億元,重點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礦區環境治理、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土地整理、學前教育、農村牧區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等支出。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情況。
根據現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政策規定,2014年自治區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安排4億元,比2013年預算數增長25%。收入來源主要是國有獨資企業、參股企業應繳利潤。加上上年結轉收入1.5億元,自治區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總量為5.5億元。按照“以收定支、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原則,2014年自治區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安排5.5億元,主要用于節能環保、農林水、交通運輸、改制企業職工安置、公益性崗位補助等。
(四)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安排情況。
根據現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范圍和要求,2014年自治區本級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安排135億元。收入來源主要是各項保險費、財政補貼等收入。2014年社會保險基金支出安排103.9億元,主要用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障、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支出。2014年自治區本級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結余31億元,年末滾存結余290.2億元。
三、堅持依法理財,全面深化財稅改革,確保完成2014年預算任務
(一)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落實中央積極財政政策,用改革的精神、思路、辦法來改善財政宏觀調控,集中財力支持和保障“8337”發展思路確定的各項任務,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一是加快推進農牧業現代化。加快我區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建設,大力發展綠色有機產品種植,推進牲畜良種化步伐,確保農畜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加快發展高效節水灌溉農業、循環農業,加強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支持農牧民合作組織和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切實轉變農牧業發展方式。二是積極擴大區內有效需求。優化投資結構。調整預算內基建投資結構,壓減用于一般競爭性領域經營項目,增加棚戶區改造、城市基礎設施等領域支出。落實促進民間投資的財稅政策,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基礎設施、基礎產業、社會服務等方面。擴大消費需求。落實惠民富民政策,增強城鄉居民消費能力。完善促進信息網絡、文化旅游、養老健康等服務消費發展的財稅政策,拓展新的消費空間。支持城鄉消費流通體系建設,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改善消費環境。繼續加大邊境地區轉移支付、邊貿發展和口岸建設等項資金投入力度,支持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促進對外貿易穩定增長。三是支持產業結構調整。整合財政專項資金,支持“五大基地”建設。清理對產能過剩行業的財稅優惠政策,支持壓縮過剩產能,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加快實施科技重大專項,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落實促進企業創新的稅收政策,改進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四是提升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水平。落實好結構性減稅政策,擴大小微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適用范圍,減免、取消部分涉企收費項目,支持企業增強市場競爭力。發揮信用擔?;?、貸款貼息等政策工具的作用,改善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困境。
(二)積極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深入實施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規劃,促進我區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一是發展壯大縣域經濟。按照自治區縣域經濟發展規劃,落實好“擴權強縣”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自治區直管縣”財政改革。建立縣級基本財力長效保障機制。提高對旗縣特別是貧困旗縣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清理和歸并專項轉移支付,將用于旗縣的內容相近、使用分散的專項資金整合下達,切實提高資金規模效益。二是扎扎實實打好扶貧攻堅戰。認真實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貧困片區扶貧規劃,圍繞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培育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社會公共事業、保護生態環境等重點任務,加大扶貧攻堅資金整合力度,確保完成全年減貧40萬人、貧困人口人均增收15%以上的目標。三是支持高質量推進我區城鎮化進程。逐步建立多元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完善地方政府債券制度,發揮好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用,拓寬城鎮化建設融資渠道。研究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牧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積極運用公私合作模式(PPP),引導和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城市公用設施投資運營。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支持城市道路、信息、供水、供氣和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鎮承載產業和服務生活的能力。
(三)完善民生投入保障政策和機制。
按照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輿論的要求,把加大投入與完善制度有機結合,切實做好保障民生各項工作,不斷增強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續性。一是統籌推進教育、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等民生工作。完善針對不同教育類型的財政支持政策,著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建立和完善以績效為導向的高校預算撥款制度。加強社會保障和就業工作,推進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并實施,研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繼續實施積極就業政策,重點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和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政府、單位、個人合理分擔的可持續籌資機制,加大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資金中用于購買大病保險的比例,支持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二是完善住房保障政策。落實土地、財稅等優惠政策,積極爭取中央補助,加大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做好包頭北梁等棚戶區改造,完善住房公積金計提、繳存、提取和使用管理。三是加強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支持落實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推進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大氣污染治理,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在加大投入的同時,強化企業減排治污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防治大氣污染的激勵約束機制,提升居民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四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全面落實現行國家和自治區工資、津補貼改革政策,推進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和機關事業單位津補貼改革。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拓寬農牧民增收渠道,不折不扣落實好各項惠農惠牧補貼政策,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增加農牧民生產經營性收入和工資性收入。
(四)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自治區九屆九次全委會部署,區分情況、分類推進各項財稅改革。一是改進預算編制方法。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收入預算從約束性轉向預期性。規范和取消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的事項,減少個別支出政策對預算編制的干擾和限制,維護預算政策的統一性和公平性。研究編制中期財政規劃,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二是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確的政府預算體系。明確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支出范圍和重點,并加強其與公共財政預算的統籌力度。三是清理整合規范專項轉移支付。清理取消政策到期的專項資金項目;將內容相近、目標相似的各類專項整合下達使用;研究將一些長期固定的涉及人員、運轉專項資金下劃盟市管理的相關辦法;進一步明晰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預算管理職責,合理控制代編預算規模;嚴格控制新增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對數額、補助范圍和對象相對固定并可按因素法分配的專項轉移支付并入一般性轉移支付。四是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在中央進一步明確與地方事權劃分的基礎上,配合相關部門,合理界定自治區與盟市、旗縣的事權劃分。同時,以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為重點,繼續完善自治區以下財政體制,并適時選擇部分旗縣進行“自治區直管縣”財政改革試點。五是研究我區地方稅體系建設。結合貫徹《民族區域自治法》,積極爭取中央支持,完善我區地方稅體系。落實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政策。提前做好煤炭資源稅改革預案,同時清理相關收費基金。全面清理規范財稅優惠政策。六是大力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統籌既有財政預算資金,對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會購買,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加快服務業發展。
(五)加強預算執行管理。
加快財政相關制度建設,深入推進依法理財,建立健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長效機制。一是繼續抓好增收節支工作。支持各級財稅部門依法依規加強收入管理,努力完成全年收入預算目標。嚴禁采取虛收、空轉、預征等方式違規增加財政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追加,除救災等應急支出外,減少支出預算追加事項。繼續壓縮“三公”經費、會議費等一般性支出,做到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公費接待、公費出國、公費購車只減不增。二是建立結余結轉資金定期清理機制。每年年初,對上年自治區本級財政預算安排形成的結轉項目、中央專項轉移支付未作具體規定且連續結轉兩年以上的項目進行清理,并收回自治區本級財政總預算統籌安排。同時,按照財政部要求,各地區、各部門2014年底,財政結余結轉資金要在上年的基礎上壓縮15%以上,2015年底各地區公共財政預算結余結轉占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的比重均不得超過8%。三是繼續加快預算執行進度。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將中央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連同自治區本級預算安排的數額相對固定的專項資金,提前下達盟市、旗縣,編入同級財政年初預算,從源頭上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加強國庫資金管理,規范暫付款、暫存款的管理,全面清理對外借款,嚴格控制無預算暫付款發生,嚴禁新增對外借款。四是進一步加強財政監督。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財,自覺接受人大、審計監督。建立健全保障中央和自治區重大決策特別是民生政策有效落實的監督檢查機制。深入推進財政和部門預決算公開,財政預決算要逐步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除涉密部門外,所有政府部門要在人大及常委會批復預決算后及時向社會公開。加大“三公”經費公開力度,自治區本級部門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都要公開,2014年選定的50%的試點盟市和旗縣要及時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實行財政管理績效綜合評價,并將評價結果作為相關轉移支付分配的重要參考依據。
(六)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
把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作為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將短期應對措施和長期制度建設結合起來,加強源頭防范,明確責任落實,努力維護經濟安全和穩定增長。一是妥善處理存量債務。解決好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問題,允許合理的債務延期或展期,防止因資金鏈斷裂引發財政風險。各地應積極制定償債計劃,協調舉債部門、相關企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分期、分批償還債務。二是明確政府舉債權限和用途。建立以政府債券為主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并按照一般性債務和專項債務實行分類管理和限額控制。實行新增債務歸口管理、額度控制、財政部門審核、自治區政府集中審批制度。明確責任落實,政府性債務嚴格遵循“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債務不承擔兜底責任。政府性債務資金必須用于資本性支出或置換存量債務,不得用于經常性開支。三是加強政府性債務源頭管理。抓緊出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性債務管理條例》,嚴格政府舉債程序,將政府性債務管理納入法制化的軌道。逐步將政府性債務分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建立債務風險預警和化解機制,并接受人大、審計對政府性債務的監督。嚴格控制各級政府繼續通過融資平臺公司舉債,積極擴大公私合作模式(PPP)融資。
各位代表,2014年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深入貫徹落實“8337”發展思路、實現“十二五”奮斗目標的關鍵一年,我們要按照自治區黨委的部署和要求,緊密聯系財政工作實際,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貫徹到財政發展改革各方面,認真落實本次會議對財政工作提出的各項要求,努力完成2014年各項財政工作任務,全力推動自治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