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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勞動關系與勞動者權益維護
全面推進小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專項行動,繼續開展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春暖行動”,促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年末,全國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6.4%。
年末,經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備案的當期有效集體合同96.2萬份,覆蓋職工1.22億人。
全年各級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和仲裁機構共受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131.5萬件。結案118.7萬件(不包括仲裁機構不予受理數),其中調解組織結案59.4萬件,占50.0%。仲裁機構立案受理勞動人事爭議58.9萬件,結案率為93.9%;調解組織受理(含仲裁機構案外調解)72.6萬件。
各級仲裁機構立案受理勞動爭議58.9萬件,比上年減少1.9%,涉及勞動者77.9萬人,比上年減少4.4%。其中集體勞動爭議0.7萬件,涉及勞動者17.5萬人。當期共審結勞動爭議案件59.3萬件,比上年減少6.5%。
年末,全國共有勞動保障監察機構3291個,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配備勞動保障專職監察員2.5萬人。
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與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等三項專項整治活動。全年共主動檢查用人單位184.8萬戶,對210.8萬戶用人單位進行了書面審查,查處各類勞動保障違法案件38.0萬件,較上年下降1.0%。其中,調查處理舉報投訴案件34.7萬件,較上年上升3.3%。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責令用人單位與880.1萬名勞動者補簽了勞動合同,責令用人單位為533.5萬名勞動者補發工資等待遇155.1億元,督促8.5萬戶用人單位辦理了社會保險登記、申報,督促12.8萬戶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52.8億元,取締非法職業中介機構4753戶,責令用人單位退還收取勞動者的風險抵押金0.7億元。
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果。《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草案)》由國務院法制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制定出臺了13個社會保險法配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制定(修訂)了《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規定》等3個部門規章。
普法工作開創新局面。全國人社系統有10個單位和8名個人分別獲得中央宣傳部、司法部授予的“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印發了《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六個五年規劃》,全面部署了“六五”普法工作。
執法監督工作扎實開展。全國各級人社部門共處理行政復議申請6031件,行政應訴7296件,為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繼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涉及民間投資管理和服務業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清理,建議取消涉及服務業的省級基本醫療保險乙類藥品目錄調整審批項目;對111項人員資格類行政許可項目,建議取消16項,調整2項。
八、基礎建設
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建設加速推進。2011年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 繼續在中西部地區(含福建革命老區)202個縣、777個鄉鎮開展基層服務設施試點建設。2010年試點啟動兩年來,已有150個縣、620多個鄉鎮完成試點項目建設并投入使用,有效改善了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條件,提高了基層公共服務能力和辦事效率。
2011年,完成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標準化規劃(2011-2015年》編制工作。積極配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編制《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化工作十二五行動綱要》。向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申報批準社會保險術語、勞務派遣服務要求及公共就業與人才服務總則等10項國家標準,部領導審批立項了職業培訓設備規范和技術規范等17項行業標準。我們積極與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溝通,申報批準了2012年四個標準化試點: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社會保險服務、陜西省西安市工傷生育醫療保險服務、云南省昆明市就業服務、遼寧省沈陽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督促檢查國家質檢公益項目社會保險標準體系研究課題。
金保工程一期建設全面完成。年末,全國32個省級單位全部實現了與部中央數據中心的網絡聯接,28個省份實現了部省市三級網絡貫通,城域網加速向街道、社區、鄉鎮基層服務機構延伸。230多個地區發放了符合全國統一標準的社會保障卡,實際持卡人數1.99億人,284個地級以上城市開通了12333專用公益服務電話。各地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上傳的基本養老保險聯網監測月度數據涉及參保人員已達到1.98億人。
注:
1.本公報中的各項統計數據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
2.本公報中的有關數據為正式年報數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中的部分數據有所不同。
3.全國就業人員及分三次產業人員數據、農民工數量和年平均工資有關數據來源于國家統計局。
4.現行人才資源統計為每五年開展兩次全口徑統計調查。目前最新全口徑人才資源統計數據為2010年底數據。
5.本公報中部分數據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著與分項合計不等的情況;增量及增長率根據四舍五入前數據計算。
(來源:人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