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國反洗錢報告(全文)
發布時間: 2014-08-11 09:36:27 |
來源: 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 央行 |
責任編輯: 王虔
關鍵詞: 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 反洗錢法 洗錢罪 合規官 洗錢犯罪 EAG 贓物犯罪 反洗錢立法 法制建設 監測模型
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央行網站發布《2012年中國反洗錢報告》,報告指出,2012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積極參與推動刑訴法修改,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進行了規定,并于修訂《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時細化了有關內容。對于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緝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所取得的財物及其孳息以及犯罪嫌疑人非法持有的違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認定為前述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這一規定將有利于打擊洗錢犯罪及其上游犯罪,解決此類犯罪中多發的外逃、隱匿、死亡等不能受到刑事責任追究的涉案財產問題,提升反洗錢工作的有效性。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