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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戰略目標的制定大致包括三個內容:戰略定位、戰略分析和綜合目標。戰略定位是對現代化的水平、階段和國際地位的判斷。戰略分析包括國際環境、客觀條件和競爭優勢分析等。綜合目標包括三類目標(共性目標、個性目標和減少副作用)的綜合集成。
首先,戰略定位。包括現代化階段和水平評價。確定現代化的階段、水平和國際地位。
其次,戰略分析。包括世界趨勢、世界前沿、國際環境、客觀條件和競爭優勢分析等。
其三,選擇共性目標。可以采用標桿法、實際進展評價和目標預測評價等方法。
其四,選擇個性目標。可以采用國際比較分析和競爭優勢分析等方法。
其五,減少副作用目標。需要個案分析。
其六,提出綜合政策目標。包括共性目標、個性目標和減少副作用等。
(3)注意事項
制定城市現代化目標,一般需要注意如下問題。
首先,尊重規律。政策目標應該符合城市現代化原理和世界城市發展趨勢。
其次,符合國情。政策目標不能脫離實際,必須考慮國情和國際環境的制約。
其三,適度超前。戰略目標的時間跨度可以長一些,政策目標的時間跨度不超過5年。
其四,可行性。通過努力能夠實現,不努力實現不了。社會可以接受,國力可以支撐。
其五,特色性。不同地區和城市的政策目標,可以相互借鑒,不宜相互攀比。
其六,開放性。關注新潮流、新生長點、新科技等的影響,保持目標的彈性。
一般而言,城市現代化目標的不同類型目標,需要分別制定和分類管理。第一次城市現代化、第二次城市現代化、綜合城市現代化的政策目標,發達城市和發展中城市的政策目標,城市不同領域和行業的政策目標,都會有自己的特點和要求,需要區別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