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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近日發布了2014《中國兒童發展指標圖集》,匯集了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狀況的主要指標、數據以及影響兒童發展的一些社會經濟背景數據。
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于2008年在中國正式生效,旨在促進、保護和確保所有殘疾人充分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并推動對殘疾人固有尊嚴的尊重。
正如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中所定義的:“殘疾人包括肢體、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長期損傷的人,這些損傷與各種障礙相互作用,可能阻礙殘疾人在與他人平等的基礎上充分和切實地參與社會。”
在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的協商和起草過程中,中國作為倡導者和參與者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中國于2007年簽署并于2008年8月1日正式批準了此公約。2010年8月,中國提交了關于《殘疾人權利公約》執行情況的初次報告。
為了使中國關于殘疾人的國家立法與國際標準相一致,2006年,中國政府開始同步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最初于1990年制訂)。修訂后的法律將有關殘疾兒童的新規定納入其中,并于2008年7月1日正式生效。
這些努力說明,在過去幾年內,中國政府采取了有力措施,通過推動政策和立法改革來促進殘疾人的權利和福祉,并且特別關注殘疾兒童的保障和權利。
有關殘疾人狀況的數據和研究為這一決策過程提供了信息。中國在1987年開展了第一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近20年后又在2006年開展了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2006年的調查在中國大陸31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開展,共抽樣調查了771797戶、2526145人,包括616940名18歲以下兒童。
這次調查使用了“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準”,該標準是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疾病分類(ICD)和國際功能、殘疾和健康標準(ICFDH)為基礎而設計的,殘疾被相應地分為七類: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
2006年的調查發現,1.6%的被調查兒童存在某種殘疾,占所有殘疾人的6%。根據此次調查數據推算,中國大約有500萬名兒童存在著某種殘疾。
為了在2006年全國殘疾抽樣調查后進一步監測殘疾人狀況,中國殘疾人聯合會(CDPF)從2007年開始每年開展全國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
2006年殘疾人抽樣調查詢問了解決兒童殘疾問題所需的三種主要服務或扶助類型,由殘疾兒童及其監護人填報。?
28%的殘疾兒童接受過醫療服務與救助,需要但尚未接受過此項服務/扶助的另有40%;?
8%的殘疾兒童接受過貧困殘疾人救助與扶持,需要但尚未接受過此項服務/扶助的另有48%;?
10%的殘疾兒童接受過康復訓練與服務,需要但尚未接受過此項服務/扶助的另有39%;?
6%的殘疾兒童接受過教育費用補助或減免,需要但尚未接受過此項服務/扶助的另有13%。
2006年,62%的6–14歲殘疾兒童正在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比1987年的55%有所增長。殘疾兒童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形式包括普通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及其他形式(如社區教學、家庭教學)。
2006年的數據顯示,在殘疾兒童中,聽力損傷兒童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的比重最高,而多重殘疾兒童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的比重最低。
在中國,殘疾男童比殘疾女童有更多接受教育的機會。根據第一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 1987年6–14歲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性別比為157:100。根據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 2006年該性別比為14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