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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斷強化發展支撐。積極推進科技創新平臺化,有效集聚創新要素。按照注重質量、強化特色、優化布局的要求,加強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未來科技城、寧波新材料科技城、嘉興科技城、舟山海洋科學城建設,支持有條件的中心城市謀劃建設新的科技創新平臺。積極推進科技創新市場化,充分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健全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完善重點企業研究院扶持政策,充分發揮大企業創新骨干作用。大力發展網上技術市場,加強企業與科技、金融雙對接,充分激發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企業創新活力。積極推進應用型技術研發機構市場化、企業化改造,推進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和服務向社會開放,加快建設區域創新體系。積極推進科技創新產業化,促進創業創新聯動推進、經濟科技緊密結合。鼓勵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進一步加強人才培養引進工作,研究制定鼓勵人才創業特別是海內外高端人才、青年人才創業的政策舉措,加快形成創新帶動創業、創業促進創新的體制機制,使浙江成為全國高端人才創業創新高地。研究制定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支持企業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加大新產品新技術研究開發和生產應用力度,聯動推進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商業模式創新、風險投資機制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
(三)認真落實國家重大戰略,著力提升浙江發展在全國的戰略地位。積極參與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三大戰略的實施。大力推進寧波—舟山港一體化,積極推進全省沿海港口、義烏國際陸港的整合與建設,積極謀劃和推進港口經濟圈建設。加強江海聯運、海陸聯運體系和遠洋船隊建設,穩步推進“義新歐”中歐班列運行常態化。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交流合作,支持杭甬溫等節點城市與沿線國家相關城市開展友好結對交流,深化務實合作。更加主動接軌上海、積極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突出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項目,在更高層次更廣領域加強長三角區域合作交流,切實加強人才、科技、信息、金融、公共服務等領域的對接,重點做好對接上海城市軌道交通、建立江南水鄉聯動保護機制等相關工作。積極推進與周邊省市的合作交流,促進浙皖閩贛交界地區生態環境保護和文化旅游發展。進一步加大“國家戰略舉措”實施力度。聯動推進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與舟山群島新區建設,積極推動溫州金融綜合改革和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互促共進。加快推進舟山江海聯運服務中心、民營綠色石化基地建設,積極創建杭州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積極發展民營銀行,加快設立義烏國際郵件互換局和國際郵件交換站。加快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推進能源結構優化、技術進步和體制創新。加快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國家示范區建設。積極參與“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辦好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繼續做好援藏援疆援青援川等對口支援工作。
(四)大力發展高端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大力發展信息、環保、健康、旅游、時尚、金融、高端裝備制造等七大產業。設立省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基金,切實抓好七大產業發展規劃的落實,各項要素重點向七大產業投資項目傾斜,加快形成以高端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為主體的產業結構。把發展以互聯網為核心的信息經濟作為重中之重,加快培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產業,加快發展電子商務、軟件、信息產品制造等產業。支持桐鄉創建國家互聯網創新發展試驗區。加快規劃建設一批特色小鎮。按照企業主體、資源整合、項目組合、產業融合原則,在全省建設一批聚焦七大產業、兼顧絲綢黃酒等歷史經典產業、具有獨特文化內涵和旅游功能的特色小鎮,以新理念、新機制、新載體推進產業集聚、產業創新和產業升級。積極推進各類開發區整合優化提升。實施省級產業集聚區、開發區、高新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工業園區優化提升計劃,進一步明確各開發區的產業定位、畝均產出標準和節能減排標準,建立健全與之相應的要素配置機制。支持寧波加快建設中意產業園、溫州加快建設中韓產業園、衢州加快建設中關村科技產業園,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積極申報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力實施標準強省、質量強省、品牌強省戰略。研究制定浙江標準,積極打造“浙江制造”品牌,加快培育一批龍頭大企業、品牌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繼續大力推進“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加大小微企業扶持力度,積極化解企業資金鏈、擔保鏈風險,著力提高浙江經濟競爭力。深入實施“411”擴大有效投資行動計劃。切實抓好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積極推進鐵路建設“八八計劃”、杭甬綜合交通樞紐、寧波—舟山港集疏運體系等國家重大工程包建設。加強重大產業項目謀劃和建設,重點抓好一批高端制造業大項目。研究制定加快技術改造的政策意見,鼓勵和支持企業開展大規模、高強度技術改造。進一步加強生態環保領域的投資,促進生態環境持續好轉。繼續加強浙商回歸和激發民資、引進外資、對接央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