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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省市區排污費標準提高情況???????
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實習生 焦凱)由中國清潔空氣聯盟秘書處聯合聯盟合作省市與專家共同編制的《中國空氣質量管理評估報告(2015)簡版》近日在北京發布。截止2014 年底,7 個省市區已提前完成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的工作,其中北京、天津提標幅度大幅超過國家要求。
報告顯示,截止2014年底,北京、天津的提標倍數遠超國家要求的2倍,分別提高了15.87倍和9.5倍。江蘇省則從2007年就已經提標2倍,寧夏、新疆、廣東、浙江也自2012年起陸續提標2倍,提前完成了國家的提標任務。
報告稱,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環境保護部于2014年9月1日聯合印發的《關于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了促進企業治污減排,要求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2015年6月底前,各省市區價格、財政和環保部門要將廢氣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費征收標準提高2倍,即從2003年的每一污染當量0.6元的征收標準調整至不低于每污染當量1.2元。
排污費征收標準的提高,使得排污費更加接近企業污染的治理成本,避免了部分企業寧可交排污費也不上治理設備的現狀。而且排污費的提高還有利于產業結構的調整,通過發揮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讓排污者付出更大成本,使得環保的生產企業得以更好的發展。排污費用提高,影響最大的就是火電、鋼鐵、造紙、水泥等高污染高耗能的產業,這些企業要么產能過剩,要么污染嚴重,因此提高排污費對企業的轉型升級也能起到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