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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完成營造林1511萬畝,種草3381萬畝,治理水土流失760萬畝,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取得積極進展。實施新一輪草原生態補獎政策,提高了禁牧和草畜平衡補貼標準。全面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6%,提高5.1個百分點。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和用水量分別降低6.5%和4.5%。呼倫湖、烏梁素海等湖泊水質好轉,烏海及周邊地區環境綜合治理初見成效。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我區的1800多件環境信訪事項全部辦結,依法嚴肅處理了相關責任主體。劃定了基本草原和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擴大水權、排污權市場化交易規模。制定生態保護補償、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等制度,全社會環境意識進一步增強。
(六)加大改善民生力度。在財政收入增長放緩的情況下,千方百計增加民生領域投入,各級財政民生支出2979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65.8%。全力推進脫貧攻堅,全社會投入扶貧資金400多億元,預計21萬以上貧困人口穩定脫貧、12個區貧旗縣摘帽。“十個全覆蓋”任務基本完成,農村牧區面貌發生顯著變化。啟動“創業內蒙古”行動計劃,城鎮新增就業26.8萬人,農牧民轉移就業257萬人。全面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整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醫保財政補助、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低保標準普遍提高。城市棚戶區改造開工23.3萬套,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完成32.5萬戶,均超額完成全年任務。加強平安內蒙古建設,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有力維護了公共安全,提升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持續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生產安全事故下降8.8%。
全面推動社會事業發展。提前一年完成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34個旗縣通過國家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驗收,職業教育改革、高等教育“雙一流”建設步伐加快,《民族教育條例》頒布施行。穩步推進健康內蒙古建設,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自治區本級重點衛生項目和三級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加快,健康服務水平不斷提高,嬰幼兒和孕產婦死亡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兩孩政策全面實施。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不斷完善,監管能力進一步提高。各項文化惠民工程扎實推進,文藝精品創作和文化遺產保護得到加強,《元上都遺址保護條例》頒布實施,紅山文化遺址、遼上京遺址和陰山巖刻申遺工作加快推進。廣播電視綜合覆蓋率達到99.2%。出臺全民閱讀中長期規劃,成功舉辦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足球改革發展試點取得明顯成效,足球人口、場地、教練員和裁判員數量均大幅增加。競技體育和群眾體育協調發展。大力扶持少數民族聚居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各民族大團結的良好局面進一步鞏固。全面貫徹黨的宗教方針政策,保持了宗教領域的和諧穩定。人民防空、地震氣象、檔案史志、參事文史、外事僑務等工作得到加強,紅十字、婦女兒童、老齡和殘疾人事業取得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