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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強化創新驅動,增強社會發展活力
統籌推進各項改革。深化財稅改革,加快層級政府間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完善收入劃分和對下轉移支付制度。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林權制度和安全生產領域改革。以國企整合重組為重點,推進國資國企改革。全力推進河長制。推動協調發展,深化牧區改革,召開那曲工作會議。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完善規范權責清單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改革市場準入制度,有序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深化企業“五證合一”、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開展“證照分離”試點。召開非公經濟發展大會。
有序擴大開放。主動融入“一帶一路”國家戰略,加快建設面向南亞開放重要通道。積極構建環喜馬拉雅經濟合作帶,推動建設岡底斯國際旅游合作區,重點建設吉隆口岸,穩步推進中尼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支持粵藏中南亞班列運營。規劃建設拉薩綜合保稅區。加快日喀則物流中心建設。推動央企、援藏省市國企和其他企業入藏投資興業,共建產業合作示范區。大力提升對口援藏工作水平,深入開展醫療教育組團式援藏。加大“請進來、走出去”力度,扎實做好外事外宣工作。
加強科技創新。大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強科技基礎平臺、科普基地建設。推進拉薩高新區升格為國家級。探索建立人才分類評價體系,大力實施科技創新創業人才計劃、農牧科技創新行動,設立農口院士工作站。建設青藏高原人類遺傳資源樣本庫,啟動第二次青藏高原科學考察。加強衛星遙感應用研究能力建設。依托重大科技專項、重點工程和協同創新中心,培養一批急需緊缺人才。加大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力度,研究制定符合西藏實際的執業資格標準和考核辦法。安排資金1億元,大力引進先進實用技術人才,加強農牧民科技特派員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