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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源和環境
土地供應:全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2072.2公頃。其中,住宅用地469公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366公頃),工礦倉儲用地120.9公頃,商服用地316.8公頃,基礎設施等其他用地1165.5公頃。
水資源:全年水資源總量35.1億立方米,比上年增長31.0%。年末大中型水庫蓄水總量24.3億立方米,比上年末多蓄水8.1億立方米。全市年末平原區地下水埋深為25.2米,比上年末回升0.5米。全年總用水量38.8億立方米,比上年增長1.6%。其中,生活用水14.4億立方米,下降0.3%;生態環境用水11.1億立方米,增長9.7%;工業用水3.7億立方米,下降2.6%;農業用水6億立方米,下降6.4%。全市萬元地區生產總值水耗為15.6立方米/萬元,比上年下降4.8%。
環境:全市城鎮污水處理率為90%,其中城六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8%,分別比上年提高2.1個和0.5個百分點。全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根據垃圾清運量計算)為99.84%,比上年提高0.04個百分點。全市細顆粒物(PM2.5)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值分別為73微克/立方米和92微克/立方米,分別比上年下降9.9%和9.8%。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年均濃度值分別為48微克/立方米和10微克/立方米,分別比上年下降4.0%和28.6%。全年完成人工造林面積12667公頃,比上年增長55.7%。全市林木綠化率達到59.3%,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森林覆蓋率達到42.3%,提高0.7個百分點。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48.1%,下降0.3個百分點。
公報注釋:
1.本公報中2016年數據均為初步統計數。與上年相比的增速為2016年初步統計數與2015年最終數據比較的結果。
2.本公報中地區生產總值、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行業劃分標準依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三次產業劃分標準根據《三次產業劃分規定》(國統字[2012]108號);外商直接投資行業劃分標準仍沿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
3.地區生產總值及其中各行業增加值絕對數按現價計算,增長速度按2015年不變價計算。文化創意產業、高技術產業、信息產業、新經濟、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絕對數和增長速度均按現價計算。
4.農、林、牧、漁業增加值含農、林、牧、漁服務業增加值。
5.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企業和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企業。
6.郵電業務總量按2010年不變價計算。
7.天然氣供應總量不包含對燕山石化的供應量。
8.衛生機構和衛生技術人員等相關數據均含駐京部隊、武警醫院數據,床位數不含。
9.平原地區地下水埋深是指平原地區地下水水面至地面的距離。
10.萬元地區生產總值水耗按現價計算,下降率按2015年不變價計算。若按2015年不變價計算,2016年萬元地區生產總值水耗為15.8立方米/萬元。
11.自2016年開始,民間投資統計口徑調整為不含農戶等投資。
12.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數據為決算口徑。
13.公報中部分數據合計數或相對數由于計量單位取舍不同而產生的計算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
資料來源:
本公報中戶籍人口數據來自北京市公安局;財政數據來自北京市財政局;機動車數據來自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存貸款數據來自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保險數據來自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保障性住房數據來自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進出口數據來自北京海關;批準合同外資、實際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數據來自北京市商務委員會;旅游外匯收入、國內旅游數據來自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道路建設、公共交通數據來自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自來水銷售、水資源、城市污水處理數據來自北京市水務局;用電量數據來自北京市電力公司;液化石油氣及天然氣供應量、燃氣家庭用戶、燃氣管線、集中供熱面積、垃圾處理數據來自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數據來自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就業、社會保障、新農合數據來自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數據來自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低保、收養性單位、社區服務機構數據來自北京市民政局;教育數據來自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專利數據來自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技術市場數據來自北京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公共圖書館、文化館數據來自北京市文化局;檔案館數據來自北京市檔案局;博物館數據來自北京市文物局;電影、電視數據來自北京市新聞出版廣電局;體育數據來自北京市體育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數據來自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空氣質量數據來自北京市環保局;造林、綠化數據來自北京市園林綠化局;新設企業數據來自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其他數據來自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