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土資源部獲悉:1999年至2008年,我國通過土地整治共補充耕地4163萬畝,為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發揮了重要作用。據測算,整治后農地利用率提高5%—10%,農業生產成本下降了10%,產能提高了10%—15%。
土地整治改善了農業生產條件和農村生活環境,促進了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發展。
開展農村土地整治已上升為國家層面的戰略部署,正式寫入了2009年中央1號文件和《政府工作報告》。2003年,國土資源部制定了《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每年下達補充耕地計劃。根據相關規定,可用于土地整治的資金有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土地出讓金純收益的15%、耕地開墾費和復墾費。近幾年,全國合計每年約有1000億元用于土地整治。
與此同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取得積極成效。2006年起,國土資源部先后在21個省(區、市)實施600多個試點項目。截至2008年9月底,實際完成158個項目,農村居民點人均用地下降100平方米左右。一些地方還帶動耕地整理,建成了集中連片的高標準農田。通過對農村散亂、廢棄、閑置的建設用地(包括宅基地)進行整理復墾,集中建設居民點,配套建設公共服務設施,約可凈增耕地13%左右,促進了農村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改善了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和村容村貌。
據介紹,通過平整耕地、改造農居、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土地整治可形成有效消費需求,能促進農業規模化生產、產業化經營,進一步提升和釋放農業生產力;能聚合財政資金、土地增值收益和社會資金投入農村,拉動生產,擴大就業。(記者夏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