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俄羅斯使館公布俄羅斯外交部發言人涅斯捷連科就“新星”號貨船沉沒事件的答記者問,稱俄羅斯執法部門已經根據俄羅斯刑事執法條例,對“新星”號船長Nazwir Adi(印尼籍)立案調查,并通報了獲救船員的情況。
這是俄羅斯外交部對“新星”號沉沒事件第二次發表聲明,聲明中補充了“新星”號沉沒的原因和具體細節經過:搭乘7名失蹤中國公民的救生艇是一條無篷救生艇,不適合在風暴和低溫條件下使用。因此,無篷救生艇立刻充滿了冰水,部分船員當時就被水沖到海里。
涅斯捷連科在聲明中表示,目前,俄羅斯聯邦有關部門正在繼續對此事件進行調查。根據俄羅斯刑事執法條例,執法部門已對“新星”號船長刑事立案。
涅斯捷連科還說,獲救人員目前都在納霍德卡市的某一家賓館安置,身體狀況良好。俄羅斯駐華大使館向船主公司代表盡快頒發了簽證。
船方回應
“希望俄繼續搜救失蹤者”
船方稱,事發時海面平穩,但俄方未及時救人
據船方吉瑞祥公司介紹,現在公司已經聘請了律師,打算走法律程序索賠。公司希望俄方繼續搜救失蹤人員,但俄方沒有作出明確回答。
回應1 俄方是在公海開火
“俄方的新表態中,有很多是不正確的。”吉瑞祥公司后方聯系人史經理介紹,“我們覺得俄方的說辭是含糊的,始終沒有說到底是不是在公海上開的炮。即使船長指揮不當,俄方也沒有權力開炮打我們船。”史經理表示,俄方現在強調在所謂專屬經濟區內開火,船方認為是在公海開火。
回應2 俄方沒有及時救援
史經理表示,從網上的俄方公布的照片來看,事發時,海面很平穩,海況很好,船里面也沒進水。當時俄方有這么好的條件可以拍照片,完全可以把人救上來,最差也可以把尸體救上來。“就算按俄方的法律可以開火,可他們救這些人了么?”
船方介紹,目前公司在俄無法接觸到獲救者,是在中國駐巴哈的總領事帶領下,才見了一名中方獲救船員,但沒見到印尼籍船長。
律師說法
“俄方可登船但不應開炮”
船方法律顧問稱,可能通過法律途徑向俄索賠
船方表示,他們已聘請山東文康律師事務所律師孫芳龍作為法律顧問,打算與俄方走法律途徑索賠。
“這里面有一個很簡單的道理,一個商船并沒有對你的國家安全造成什么威脅,僅僅是違反了行政管理的規章,這在中國國內,最多是海事部門的行政處罰,進行罰款或調銷船長的執照證書。”孫芳龍表示,如果俄方懷疑船上有偷渡人員或盜運物資,可以登船檢查,“軍艦有無數種辦法來使商船停下來,而不應開炮擊沉。”(人民網-新京報 記者 顏穎顓 徐春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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