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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尚德“捐贈門”事件牽出更加驚人內幕,中華慈善總會被曝收額外捐款5萬元換1500萬元發票。由于開具的是收貨減稅發票,企業享受到了國家的減免稅政策。收貨發票是如何從中華慈善總會開出來的呢?開出發票的當事人表示,這是一手交錢一手交票的潛規則。昨天,中華慈善總會發表聲明,稱收取5萬元管理費合理合法,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潛規則”, 但就央視曝光的“詐捐”問題未做回應。
捐贈門
1700萬捐贈品被變賣
2010年,尚德公司通過中華慈善總會向第四屆中國青少年創意大賽參賽學校捐贈價值719萬元的太陽能電池板和價值1035萬元的太陽能電池片。2010年7月,創意大賽在江蘇泰州進行,共有200所學校參加比賽。記者對山東、江蘇等地20多所參賽學校采訪了解到,有的學校只是收到了一塊電池板,有的甚至一塊也沒有收到。根據捐贈書,尚德公司總共捐贈了3731塊電池板,即便是所有參賽學校都能得到一塊電池板,還剩余3500多塊,這些電池板去了哪里呢?此外,捐贈書中承諾的58萬多片電池片,參賽學校一片也沒有收到。
尚德公司在捐贈書中指定“北京中育教育發展研究中心”作為捐贈的執行方,負責向參賽學校發放捐贈品。3700塊電池板和58萬片電池片到底是怎樣發放的呢?
尚德“捐贈門”事件爆料人羅凡華時任中育公司教研室主任,他告訴記者,大部分捐贈品在去年就已經被公司折價變賣。羅表示,3731塊電池組件,價值是700萬元,實際銷售價是332萬元。價值1000萬元的50多萬片電池片只賣了260萬元。所謂價值1700多萬元的捐贈品在比賽開始前就已經被折價變賣成了592萬元現金。且這592萬元巨款至今去向不明。
發票門
“暗示直接捐一點現金”
中華慈善總會沒有收到過捐贈品,為什么會開具免稅發票呢?羅凡華表示,開發票不是免費的午餐,有潛規則。“慈善總會也暗示,你能不能夠直接捐一點現金,作為項目的一個運行費用。我們就給了5萬塊錢現金(支票),然后給我們開了1700萬(發票)。”
2011年4月,羅代表“第五屆大賽”的捐贈執行方北京創新中意公司再次到中華慈善總會開發票。羅表示,讓他去慈善總會開免稅發票的是尚德公司的副總裁解曉南,也就是北京創新中意公司的董事長這就是媒體所言的“老子給孫子捐款”。和上次一樣,解曉南給了羅一張5萬元的轉賬支票。羅把其交給了中華慈善總會的財務部高主任。高隨后給他開了1500萬元的減免稅發票。
2010年尚德公司因認捐價值1700多萬元的慈善捐贈獲得了中華慈善總會頒發的2010中華慈善突出貢獻獎,但事實證明那是一次虛開收貨發票、捐贈品被折價變賣的慈善與捐贈。2011年,中華慈善總會仍在沒有收到捐贈品的情況下再次為尚德公司開據了1500萬元減免稅收貨發票。
回應
中華慈善總會:不存在潛規則
中華慈善總會昨天就 “收5萬元換1500萬發票”和羅凡華所謂的“潛規則”發出聲明表示,“合理合法,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潛規則’。 ”
聲明說,事實情況是:今年4月15日,中華慈善總會根據“中國青少年創意大賽”承辦單位代表羅凡華提供的無錫尚德公司捐贈書、承辦單位收到捐贈物資的收據以及該批物資價格證明和物資清單,故確認了捐贈的發生,同時向無錫尚德公司開具了發票,這符合國家發票管理有關規定。經與承辦單位協商一致,北京創新中意教育有限公司于4月28日通過銀行向總會捐贈5萬元工作經費,此筆經費進入總會賬戶的行政經費科目。
聲明說,中華慈善總會章程明確:經費來源之一包括捐贈;一般情況下,對于捐贈資金,總會本身按3%左右提取管理費。對于捐贈物資,則不按照物資價值折算,而是根據工作需要并和捐贈者協商后提取或另捐一定管理費。這次收取5萬元管理費,合理合法,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潛規則”。
但就央視曝光的“捐贈品折價變賣,錢款去向不明”,中華慈善總會未做回應。記者注意到,中華慈善總會此前一直是該活動的“支持單位”。對于公眾不能接受的“老子捐給孫子”的做法,中華慈善總會秘書長劉國林表示,“承辦方是捐贈方的子公司,這個沒有什么問題,關鍵是是否規范。到目前為止,憑著我們掌握的信息,可以說沒有任何理由給尚德戴上詐捐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