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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的廣泛運用,在使信息交流更為便捷的同時,也使網絡謠言得以產生和傳播。特別是近年來,我國互聯網發展迅猛,而網絡文化還相對滯后,網絡謠言時有發生,有的甚至引發社會不安,危害公共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為此,有必要深入研究網絡謠言的成因與危害,切實加強網絡謠言治理。
網絡謠言的成因與危害
互聯網已誕生40多年,但網絡謠言泛濫卻是近幾年的事。近年來,網絡和網絡信息傳播工具發展非常迅猛。目前,我國網民規模已近6億,手機網民超過4億,聊天軟件、社交網站、網絡論壇等互動式網絡傳播工具日益活躍。這些都是網絡謠言產生和傳播的客觀基礎。
網絡謠言之所以產生和傳播,社會原因更為重要。具體來看:一是社會轉型期矛盾凸顯,部分公眾心態焦慮,為網絡謠言的產生和傳播提供了土壤。當前,我國社會正處于轉型期,各種社會矛盾交織重疊,一些社會群體存在一定的負面情緒。有些人在網絡上非理性地宣泄自己的負面情緒,以至制造網絡謠言;當某些負面情緒引發社會共鳴時,就會導致相關網絡謠言廣泛傳播。二是法制滯后、管理缺位、打擊不力,為網絡謠言傳播提供了機會。目前我國還缺少專門的法律,這導致網絡謠言難以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三是權威信息發布滯后,為網絡謠言的產生和傳播提供了空間。網絡謠言往往基于一定的事件,尤其是一些重大的突發事件。如果有關部門沒有及時、準確發布相關信息,就會為網絡謠言的制造提供空間。
網絡謠言具有廣泛性、快捷性、難控性、互動性、逼真性等特點。因此,網絡謠言泛濫會給社會帶來多方面危害,小到損害個人名譽與利益,大到影響社會正常秩序與和諧穩定。
網絡謠言的治理對策
由于網絡謠言產生和傳播的原因比較復雜,對其治理也必須綜合施策、多管齊下。
加快推進法制建設。針對我國當前與網絡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且可操作性差等情況,加快立法、修法步伐,為治理網絡謠言提供法律依據。對一些成熟的部門規章進行法律化,使其更具權威性。同時,完善法律對網絡謠言民事、行政、刑事等配套規范,厘清言論自由與造謠中傷的界限、言論自由與侵犯他人隱私的界限、虛擬空間與現實生活法律責任的界限,以便依法追究造謠者的責任。
加大依法懲治力度。治理網絡謠言,不僅要有法可依,還必須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效打擊、震懾涉及網絡謠言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惡意制造網絡謠言者,必須予以嚴懲;對較為嚴重的網絡謠言事件,應當依法懲處相關責任人。
深化政府信息公開。政府部門應進一步做好信息發布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最大限度擠壓謠言的生存空間。
加強行業監管自律。網絡監管部門應切實履行責任,引導網站嚴格依法經營,重視社會效益,擔負社會責任,決不能依靠傳播謠言等方式謀求發展。加快開發應用網絡監管新技術,建立網絡謠言監測體系,盡快形成及時發現、處置網絡謠言的工作機制。
共建網絡精神家園。教育引導網民增強社會責任意識,正確履行網絡表達權,建設健康網絡文化,維護網上秩序。引導幫助公民提高媒介素養,正確理解分析網絡信息,自覺警惕和抵制網絡謠言。(柴艷茹 作者為北京警察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