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7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國家工程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令第5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日前,記者就該《管理辦法》的相關問題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管理辦法》發布后,在推動國家工程實驗室建設方面有哪些考慮?
答: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研究制訂并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國家自主創新基礎能力建設“十一五”規劃》已做出了明確部署,“十一五”期間要建設100個國家工程實驗室,為全面貫徹落實規劃,我們擬從以下幾方面推動國家工程實驗室建設:
一是以加快信息、生物等高技術產業發展,推進國民經濟信息化進程,培育產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在下一代網絡、新一代無線移動通信、重大新藥創制、重大傳染病防治、現代中藥等領域,建設若干國家工程實驗室。
二是以緩解資源、能源瓶頸制約及減少環境污染,保障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在礦產資源開發與綜合利用、煤炭高效安全開采與潔凈轉化、特高壓輸變電與電力系統安全、可再生能源、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等領域,建設若干國家工程實驗室。
三是以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推進現代農業和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為目標,在農業優良品種選育、農業資源高效利用、農產品深加工與食品安全等領域,建設若干國家工程實驗室。
四是以振興裝備制造業,推進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改造,實現由制造業大國向制造業強國轉變為目標,在軌道交通、船舶與海洋工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高檔數控機床與基礎制造等領域,建設若干國家工程實驗室。
目前,我們已發布了船舶及海洋工程 、高速軌道交通、特高壓輸變電和電力系統安全等領域建設國家工程實驗室的專項通知,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一方面將抓緊推進以上國家工程實驗室的建設,另一方面將繼續研究、發布國家工程實驗室的其他重點建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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