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2日,北京:世界銀行今天在北京發布新報告《解決中國的水稀缺:關于水資源管理若干問題的建議》,建議中國改革和加強水資源管理的機構設置、法律法規、信息和公眾參與,重點放在明晰政府、市場、社會三者各自的作用及其相互關系;提高水資源管理部門的效率,充分利用市場手段,如水權、水價和生態補償機制;強化水污染控制措施的執行以及對污染突發事件的準備。
多年來,水資源短缺、水污染和洪澇災害制約著中國很多地區的經濟發展,影響到公眾健康和福祉。中國北方地區已屬于缺水地區,而全中國很快也會躋身缺水國家之列。由于中國的持續經濟發展和人口增長以及工業化和城市化模式,對水資源的壓力還會進一步增大。水資源供應有限且需求不斷增長,而大面積的污染又造成水質日益惡化,使一場嚴重的水危機迫在眉睫。
世界銀行報告高度贊賞中國領導層對水資源環境惡化的認識和通過政策與制度改革構建水資源節約型社會的承諾。水資源管理改革的重要性得到充分認識并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世界銀行根據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2006至2008年期間開展了“解決中國水稀缺:從分析到行動”的分析研究課題。
世界銀行東亞與太平洋地區副行長詹姆斯?亞當斯指出:“這個報告的目的是全面分析中國水資源缺乏的現狀,評估解決這個問題的政策和制度要求,提出需要加強和改革的關鍵領域。”根據政府的重點和其他正在開展的研究課題,報告有選擇地側重研究了水資源治理(Governance)、水權、水價制定和承受力、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水污染控制、突發事件預防等重要問題。
報告綜合世行所做的30多份技術報告、案例分析和背景報告得出的主要研究成果和建議如下: ? 中國需要從傳統的以政府作為決策主體的水資源管理制度轉向現代化的水資源治理模式,這種模式依賴于四個方面:(1)健全的法律框架;(2)有效的體制安排;(3)透明的決策和信息公開;(4)公眾的積極參與。改善水資源治理,要求政府改革現有的法律法規,加強法律的執行,改革和統一組織機構框架以改善國家層面的協調與決策,擴大地方自主權和流域層面的參與,加強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的有關法律規定。
? 要擴大市場模式的運用空間,中國就需要建立明確的水權制度,前提包括制定優先考慮生態用水需求的流域水資源分配計劃,將傳統的水資源分配權益轉變為可以交易的水權,加強對水資源的管理,明確規定國家、社區、企業和個人在取水、用水、水權保護和轉讓方面的條件、程序、權利和義務。
? 要鼓勵采用節水技術和節水行為,就應允許提高水價以充分反映其稀缺價值。水價改革的第一步是提高供水和污水處理的價格,使運營企業至少能夠收回全部財務成本。對居民生活用水可以通過采用累進階梯費率,減輕提價帶來的社會影響,特別是對貧困人口的影響。
? 為鼓勵對水資源的保護,中國需要積極試點市場化生態補償機制。生態服務付費等機制有助于提高生態補償的有效性,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以采取適當激勵措施保護上游生態系統,這對保障長期良好的供水具有關鍵意義。
? 為了控制和解決嚴重的水污染問題,政府須利用一切可用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手段,動員公眾,促使污染行業遵守有關規定。這就要求加強排污收費制度,更積極地采用訴訟制度保護公眾利益,加強對農村非點源污染控制的重視,對水污染突發事件做好充分準備。
報告主要作者、世界銀行高級環境專家謝劍說:“我們所提出的一些建議,比如流域管理委員會的改革、水資源費改稅、水質監測和信息公開等,不一定與部門和局部利益相吻合,但我們相信它們對于中國解決日益嚴峻的水資源稀缺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世界銀行中國局局長杜大偉表示:“中國在管理稀缺的水資源以維持今后的經濟增長方面無疑是面臨著一項重大挑戰,但我們也有理由表示樂觀,中國人民在成功實施經濟改革計劃中表現出巨大的創新能力,他們能夠也應該在改革制度和政策框架方面大膽創新,使中國成為世界上水資源管理方面的領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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