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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本報訊 到2020年,中國如何能有效地實現以非化石燃料滿足15%能源需求的目標?世界銀行日前在其最新的政策建議報告《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新目標邁向綠色未來》中給中國提出4點政策建議。
世界銀行注意到,中國政府2007年頒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中明確提出,到2020年中國可再生能源將達到總能源消費的15%。中國政府正在考慮將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進一步提高,從原規劃的3.6億千瓦提高到5億千瓦,對應電量從1.49萬億千瓦時提高到1.82萬億千瓦時。世界銀行認為,中國政府如果確認要達到這一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新目標,將給國內及全球環境帶來巨大效益。這一新目標也意味著中國將降低國內環境污染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放到了一個更為重要的位置,并將打造全球領先的可再生能源產業。
報告建議中國政府可以考慮采用以下方式更有效地實現這一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新目標:
一是加快水電發展:在妥善處理水電開發的環境和社會影響的前提下,加快水電發展及現有水電的改造,降低實現可再生能源新目標的總成本。
二是盡快改善風電的開發質量:
中國目前的風電發展速度很快,但也存在一些質量方面的問題風電運營及入網方面存在的問題嚴重影響了風電開發的效果。
三是鼓勵省及區域之間的可再生能源交易:在實現全國總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新目標的前提下,如果允許各省進行可再生能源交易,可再生能源交易量可以達到3600億千瓦時,占新目標的42%。
四是推廣綠色電力認購機制:可以考慮在國家或者省級層面推廣綠色電力認購機制,彌補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部分增量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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