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個多月的等待,手機漫游通話費最高收費標準昨天終于有了定論,信產部今天發出的通知說,未來手機資費中將合并國內漫游通話費和漫游狀態下的國內長途通話費;不區分后付費和預付費用戶;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實行主被叫差別定價。
移動狀態下的通話費,主叫上限標準降為每分鐘0.6元,被叫上限標準降為每分鐘0.4元,占用國內長途電路不再另行加收國內長途通話費。
此前,國家發改委和信產部曾經公布了兩套調整資費方案,方案一中的國內漫游狀態下通話費用上限標準比目前的資費水平平均下降了14.9%,方案二則平均下降了63%。
1月22日,國家發改委和信產部曾就漫游費的下調方案召開聽證會,當時的情況是,幾乎所有的消費者代表都希望在方案二的基礎上,進一步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而運營商大都希望降低漫游通話費的步伐慢一些,傾向于第一方案。
兩部門的官員13日說,綜合考慮消費者、經營者等各方面的利益訴求和承受能力,決定以聽證會方案二為基礎,按照降幅基本不變的原則,進行了適當調整。
聽證會上曾有代表提出目前本地通話已基本實現了單向收費,為什么漫游費上限調整方案中被叫還收取費用,兩部門的答復是,最終方案已考慮本地單向收費因素,漫游狀態被叫收取的費用是長途費用。
信產部有關負責人還表示,這次降低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后,有可能出現現行企業優惠資費方案中,漫游通話費有可能高于新標準的情況,運營商要根據新標準降低資費,低于上述標準的,不得借機漲價。
據悉,春節前,信息產業部、國家發改委邀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中國消費者協會、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部分電信、經濟、價格方面的專家,就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問題進行了座談,就調整方案進一步聽取意見,最后形成了新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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