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我國對12類家電下鄉產品的最高限價實行了大幅上調,其中彩電、手機的最高限價翻倍,冰箱、空調等其余10類產品的最高限價也有25%至75%的提高。不過記者昨天了解到,雖然家電下鄉產品的銷售限價提高,但對于單件家電產品的補貼上限仍按去年的標準執行。根據財政部、商務部和工信部日前發布的文件顯示,對各品類家電下鄉產品補貼額度計算方法為:售價在原限價及以下的產品,仍按銷售價格的13%計算;售價超過原限價且在新限價內的則實行定額補貼,定額標準按照該品類產品原來最高限價的13%計算。以彩電為例,此前的最高限價為3500元,今年起提至7000元,那么今后農村消費者購買下鄉彩電時,如果彩電售價低于3500元,則還按原來13%的標準進行補貼;如果彩電售價高于3500元,則按照原最高限價3500元的13%即455元進行定額補貼。而彩電售價高于7000元的則無法獲得家電下鄉資格,也就不能享受任何補貼。這意味著,此次國家調整家電下鄉產品最高限價后,更主要的是使大量平板電視、變頻空調等高端家電得以納入下鄉范圍,而對單件家電的補貼金額并沒有提升。
對此,有業內人士解釋,如果要提升單件下鄉產品的絕對補貼額是一件復雜的事情,需要考慮各方財政的承受能力。據悉,目前我國絕大部分地區對家電下鄉產品13%的財政補貼中,80%由國家財政承擔,地方財政承擔其余20%,西藏、新疆等地13%的補貼則全部由國家財政承擔。由于財政補貼有限,因此今年國家雖然調高了下鄉產品的限價標準,但是補貼款最高額度仍未提高。至于未來是否將重新調整補貼標準,則要由財政部、商務部等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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