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民工所在單位提供的工作待遇普遍不高
據調查,29425名農民工所在的單位提供工作待遇情況是:簽訂合同或協議的占54.01%,能兌現工資的占85.14%,提供加班補貼的占49.87%,有雙休日的占11.87%,能提供工傷補償的占42.84%,可以帶薪休假的占20.47%,可提供崗位培訓的占47.23%,有住房補貼的占7.58%,提供住房公積金的占4.76%,婦女可以帶薪休產假的占被調查的女農民工的比重為20.22%。
(二)半數以上的農民工簽訂了勞動合同
在調查的29425名農民工中,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有15891人,超過半數。其中,簽訂固定期限合同的占68.27%,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占10.53%,簽訂臨時合同的占21.20%。
在簽訂有固定期限合同的10849名農民工中,平均簽訂合同期限僅為一年。其中,75.68%的農民工簽訂了9-12月的合同,7.91%的農民工簽訂了1-2年的合同,只有10%左右的農民工簽訂的合同時間超過兩年。
據調查,簽訂過合同的農民工對合同的認知程度相對較高,很清楚所簽合同詳細內容的農民工占了22.94%,比較清楚合同內容的占了41.94%,一般了解合同內容的占了23.02%,不大清楚和完全不清楚合同內容的只占9.05%和3.05%。
(三)農民工購買保險比重較低
據調查,農民工沒有購買保險的情況居多,沒有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分別占被調查農民工總數的73.37%、73.77%、84.65%、67.46%。以上四險由單位購買的比例分別為11.89%、12.61%、8.41%和23.09%,由農民工個人自己購買的比例分別為6.56%、7.23%、2.55%和4.62%,由農民工個人和單位共同購買的比例分別為8.18%、6.39%、4.39%和4.83%。
(四)多數單位能夠為農民工提供基本安全防護措施和防暑降溫措施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在特殊崗位上就業的農民工中,10.93%的農民工有非常嚴密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23.74%的農民工有較為嚴密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51.47%的農民工有一些勞動安全防護措施,13.86%的農民工沒有勞動安全防護措施。
調查結果還表明,在高溫下作業,由單位給農民工采取防暑降溫措施的占60.97%,由農民工自己花錢采取防暑降溫措施的占19.77%,還有19.26%的農民工未采取任何防暑降溫措施。
注:職業中各類服務員包括餐館、飯店、發廊美容、保潔等服務員,技術工人包括木工、石工、泥水工、電工、修理工、縫紉工、廚師、駕駛員等,居民服務人員包括送貨員、送奶工、送報員、送水員、洗衣、洗染、搬運工、人力車夫、廢舊物資收購人員等,商務服務人員包括打字、排版、影印、美工人員、快遞員、話務員、保安員等,家政服務人員包括保育員、保姆、小時工、護工等,小攤小販包括賣菜、賣報、賣煙、推銷員、售貨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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