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國稅局十三日透露,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意見》,專門出臺了支持海西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據介紹,海峽兩岸船運公司從事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海上直航業務在大陸取得的運輸收入,將享受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為推進兩岸直航進程,國家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上報國務院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船運公司從事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業務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請示》已獲批準,目前具體稅收政策的政策性文件正在起草之中。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同意福建對本地區實行“出口收匯網上報審系統”的出口企業進行申報退稅試點,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 (記者 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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