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
關于東北電網有關電價問題的通知
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電力公司,東北電網公司:
為了解決東北電網范圍內存在的電價突出矛盾,維持電力企業正常運營,經協調,現將東北電網有關電價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內蒙古自治區東部地區新建電廠(不包括呼倫貝爾煤電基地試點360萬千瓦項目)送遼寧省電量的落地電價核定為每千瓦時0.32元(含稅,下同);輸電價格為每千瓦時0.02元;發電企業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3元。
二、將黑龍江省送遼寧省電量的落地電價每千瓦時提高0.5分錢,用于補償黑龍江省發電企業燃料成本增支。
三、核定尼爾基水電站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357元,并由東北電網公司與尼爾基水利水電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結算上網電費。東北電網公司將尼爾基水電站上網電量按分電比例及各電網2007年脫硫燃煤機組標桿價分銷給遼寧、吉林、黑龍江及蒙東電網。
四、核定松花江水力發電有限公司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277元。
五、以上電價自2007年10月1日起執行。
六、上述電價調整后,電網銷售電價一律不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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