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核能已成為人類使用的重要能源,核電是電力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核電不造成對大氣的污染排放,在人們越來越重視地球溫室效應、氣候變化的形勢下,積極推進核電建設,是我國能源建設的一項重要政策,對于滿足經濟和社會發展不斷增長的能源需求,保障能源供應與安全,保護環境,實現電力工業結構優化和可持續發展,提升我國綜合經濟實力、工業技術水平和國際地位,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核電發展專題規劃是電力發展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本規劃在總結國內核電建設和世界核電發展經驗的基礎上,分析研究了我國發展核電的意義和相關條件,提出了核電發展的指導思想、方法和目標。在核電自主化發展戰略的實施、核電建設項目布局與進度安排、廠址資源開發與儲備、核電安全運行與技術服務體系、配套核燃料循環及核能技術研發項目及落實規劃所需要的保障政策與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實施方案。各地區各部門應按照規劃合理安排核電建設,促進核電工業有序健康地發展。
一、核電發展的現狀
(一)核電在世界能源結構中的地位
自20世紀50年代中期第一座商業核電站投產以來,核電發展已歷經50年。根據國際原子能機構2005年10月發表的數據,全世界正在運行的核電機組共有442臺,其中:壓水堆占60%,沸水堆占21%,重水堆占9%,石墨堆等其它堆型占10%。這些核電機組已累計運行超過1萬堆·年。全世界核電總裝機容量為3.69億千瓦,分布在31個國家和地區;核電年發電量占世界發電總量的17%。核電發電量超過20%的國家和地區共16個,其中包括美、法、德、日等發達國家。各國核電裝機容量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各國經濟、工業和科技的綜合實力和水平。核電與水電、火電一起構成世界能源的三大支柱,在世界能源結構中有著重要的地位。
(二)我國核電發展取得的成績
我國是世界上少數幾個擁有比較完整核工業體系的國家之一。為推進核能的和平利用,上世紀七十年代國務院做出了發展核電的決定,經過三十多年的努力,我國核電從無到有,得到了很大的發展。自1983年確定壓水堆核電技術路線以來,目前在壓水堆核電站設計、設備制造、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等方面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能力,為實現規模化發展奠定了基礎。
1、核電建設和運營取得良好業績。
自1991年我國第一座核電站—秦山一期并網發電以來,我國有6座核電站共11臺機組906.8萬千瓦先后投入商業運行,8臺機組790萬千瓦在建(嶺澳二期、秦山二期擴建、紅沿河一期)。
截至目前,我國核電站的安全、運行業績良好,運行水平不斷提高,運行特征主要參數好于世界均值;核電機組放射性廢物產生量逐年下降,放射性氣體和液體廢物排放量遠低于國家標準許可限值。秦山一期核電站已安全運行14年,最近一個燃料循環周期還創造了連續安全運行400天的新記錄。大亞灣核電站近年的運行水平與核能發達國家的水平相當,運行業績進入了世界先進行列。我國投運和在建核電項目情況見表1。
表1 我國投運和在建核電機組情況
單位:萬千瓦
序號機組名稱容量投運時間備注
1秦山一期#1301991.4
2秦山二期#1652002.4
3秦山二期#2652004.3
4秦山三期#1702002.12
5秦山三期#2702003.11
6大亞灣#198.41994.2
7大亞灣#298.41994.5
8嶺澳#1992002.5
9嶺澳#2992003.1
10田灣#11062007.5
11田灣#21062007.8
12嶺澳二期#1108在建2005年12月開工建設,預計
2010年投運
13嶺澳二期#2108在建同上
14秦山二期擴建#165在建2006年4月開工建設,預計
2011年投運
15秦山二期擴建#265在建同上
16紅沿河一期4×111在建
合計1696.8
2、我國已具備積極推進核電建設的基礎條件。
經過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我國已具備了積極推進核電建設的基礎條件。在工程設計方面,我國已經具備了30、60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站自主設計的能力;部分掌握了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站的設計能力。
在設備制造方面,自上世紀七十年代即具有了一定的研制能力。目前,可以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30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機組成套設備,按價格計算國產化率超過80%;基本具備成套生產60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站機組的能力,經過努力,自主化份額可超過70%;基本具備國內加工、制造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機組的大部分核島設備和常規島主設備的條件。在核燃料循環方面,目前已建立了較為完整的供應保障體系,為核電站安全穩定運行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可以滿足目前已投運核電站的燃料需求。
在核能技術研發方面,實驗快中子增殖堆和高溫氣冷實驗堆等多項關鍵技術取得了可喜進展。在核安全法規及核應急體系建設方面,結合國內核電的實際情況,我國目前已經初步建立了與國際接軌的核安全法規體系;制訂了核設施監管和放射性物質排放等管理條例,建立了中央、地方、企業的三級核電廠內、外應急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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