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5日 ,國家稅務總局公布最新修訂的《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表》,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高收入者進行個稅申報時要明確填寫炒股和賣房的收入。國稅總局有關負責人解釋說,對于股民來講,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后的正數為申報所得數額,盈虧相抵為負數的,此項所得按“零”填寫。 中新社發 任衛紅 攝
中國第二次高收入人群個稅申報工作將于2008年1月1日開始啟動。10月26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06年11月公布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包括在11項所得項目中,如果合計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均須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 中新社發 呂建設 攝
國家稅務總局昨天公布了最新修訂的《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表》,從這張新版表格上,我們可以看到,在財產轉讓所得一項中,特別增加了“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房屋轉讓所得”兩個申報事項,從2008年1月1日起,高收入者申報個稅的時候,要在這兩欄里面,明確填寫自己炒股和賣房的收入。
而在此之前,向稅務部門申報納稅的高收入人群,絕大多數是工資性收入和勞務收入超過十二萬的人,那么,現在炒股和賣房的收入超過了十二萬的人群,是不是也必須要向稅務部門申報呢?如果不申報,他們將會面臨什么樣的處罰呢?就在這兩天,北京市對逾期沒有申報個稅的高收入人群開出了首批罰單,北京市順義地稅局對當地24名年所得在12萬元以上的個人每人罰了200元。那么,從明年開始,炒股和賣房收入超過十二萬元的人不申報的話,是否也會面臨類似的處罰呢?我們的記者一早也趕到了開出罰單的北京順義地稅局。
記者:“我的身后是北京市順義區地方稅務局,從11月7日開始,順義區地稅局陸續對24名年收入在12萬元以上而逾期未自行納稅申報的個人依法進行了罰款,每人罰款200元。”
此次處罰是北京市對逾期申報個稅者開出的首批罰單,但對于處罰的細節,順義區地稅局拒絕了記者的采訪,記者了解到,這24人中有6人2006年度收入超過了30萬元,最高達38萬元,其他18人2006年度收入在12萬元至30萬元不等,他們以企業高管為主,涉及物流企業、航空公司及高校外籍教師等行業,其中,既有20多歲的年輕人,也有50多歲的中年人,年齡跨度較大,地稅部門對上述未申報行為的罰款額均為200元。
記者:“而對于國稅總局做出的對投資股票和房產年收入超過12萬的個人自行申報的規定,他們表示還沒有接到上級的通知,對于逾期沒有申報的個人如何進行處罰,他們也表示不清楚。”
看來,對于新的申報制度如何落實,稅務部門還沒有做好準備,不過,稅務局告訴記者,依照新修改的申報表,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房屋轉讓所得在明年1月1日之后,只是申報并不需要納稅,稅務部門也只是掌握這部分的收入情況,對普通納稅人來說,多填寫這兩個數字意味著什么?現在要求申報是為今后的征稅做準備嗎?
記者:“郭教授,在很多人的印象當中,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要自行進行申報,但是在去年可能很少有一個職業股民說我要進行自行申報我的個人財產,但是現在可不可以這樣理解,就是哪怕我沒有任何的固定收入,那只要我賣了股票,賣了房子,那我的收益超過12萬,都要進行申報?”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院長郭慶旺:“是的,因為去年就是說申報工資是12萬,其實指的是所有的收入,是應稅所得超過12萬,都應該申報。”
記者:“如果不申報,那么從法律上來講,股民和房屋的交易人,會面臨一個什么樣的后果?”
郭慶旺:“就是目前的不申報,有什么處罰,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實施細則。”
記者:“北京市順義區稅務局剛剛處罰了24個人,那么這24個人是由于沒有申報,那么每個人罰款兩百塊錢,對這個事你怎么評價?”
郭慶旺:“我覺得罰款兩百塊錢并不多,只是在提醒各位就是稅法也不能輕視,或者蔑視。”
記者:“你剛剛講的是沒有這個處罰的依據?”
郭慶旺:“依據是有,但是你說數額很明確,沒有。”
記者:“那沒有這個明確的數額,那各地又沒有一個自行操作的這么一個依據,那么稅務總局現在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那現在這個狀況該怎么辦?”
郭慶旺:“逐漸在完善吧。”
記者:“只能是邊走邊摸索?”
郭慶旺:“法律的完善都是邊走邊摸索。”
記者:“那從技術的角度上來說,我們國家的一些檢查部門或者說稅務部門,能夠非常明確地知道,每一個股票交易,還有房屋產權這種交易他們的這種金額所得嗎?”
郭慶旺:“非常清楚,因為在銀行帳戶上都有,在技術上,沒問題,只不過就是太復雜,而且可能交易成本比較大,任何國家的個人所得稅法在執行過程當中,它都有一種抽查制度,你像如果我們,你像美國一共一億七千多萬個個人納稅人,你要每個人都查一遍,可能得需要一百年,二百年,它的抽查制度是1%。”
記者:“那對我們國家這么一個龐大的人口基數來說,這個事可能要人人都查也還是不可能。”
郭慶旺:“對。”
記者:“我這兒有個問題,比如說我有一百萬資金用來炒股,那么到年底我的收益是15%,那么按照這個新的規定,那我就必須進行申報,但事實上,我這一百萬元不是我個人的,是我的親朋好友的,那么如果再這樣平均下去的話,那我的年收益實際上一個人沒有超過12萬,那這種情況該怎么辦?”
郭慶旺:“我覺得是你炒股的那個開戶是誰,如果是你自己,那只能由你自己承擔,只能算做你個人的所得,至于你背后怎么去分,有多少人參與的,那是另當別論。”
記者:“那關于股票還有一個問題,比如說,今年我買賣股票,我盈利了,但是明年我股票虧損了,那么像這種情況該怎么辦?”
郭慶旺:“這個按道理現在的現行稅法并沒有考慮這方面,就是你當年有所得,有凈所得,那你應該交稅,但是剛才你考慮的這個問題,提出這個問題,確確實實是股票所得,轉讓所得的一個特殊的現象,那這就需要從整體上來考慮,考慮它的公平問題,如果借鑒企業所得稅當中的規定的話,可以叫盈虧相抵,可以有結轉來解決這個問題,比如說按照現代的企業所得稅法,一般國家都是這樣規定,比如你今年有盈利,要交企業所得稅,或公司所得稅,明年你有虧損了,那你有虧損了,那你明年就不交稅,但是你今年交的稅怎么辦?它有幾種辦法,其中比如說可以往前追溯,退稅,也可以往后延期,就是你比如說明年虧損了,你后年有盈利,就把你后年的盈利,再把這頭一年的虧損加進去,然后再算后年那個盈利是多少,再征后年那個稅。”
記者:“那現在有這樣一個時間表,那么去年不需要特別明確的申報,那么今年就特別明確的說,股市和房屋這個轉讓所得需要進行申報,那么按照這樣一步步算下來,到真正的開征,到底還有多少時間?”
郭慶旺:“時間不太好預測,但是近期不會的,近期不會納稅的很多的原因,與稅制本身的原因,與我們資本市場的發展,還有我們黨的國家大政方針有關系,比如說,我認為不能近期就征收股票轉讓所得,對它征稅,主要原因還是要扶持和推動我國資本市場,特別是股票市場的發展,因為現在的股票市場,有很多的不確定因素在影響著我們正常的發展,所以你要對股票交易所得征稅之后,可能又增加了一個不確定因素,這不利于中國剛剛興起的,剛剛穩定下來的股票市場的發展,第二個從國家的大政方針來看,我覺得也不會過早的出臺,因為這次17大報告當中,總書記明確提出來,要增加群眾的財產性收入,那財產性收入當中當然有不動產的收入,有動產的收入,而動產的收入當中,那主要是債券收入,而債券收入當中,又主要是股票的轉讓的所得,所以,從這個大政方針來看,那可能得扶持一段時間,培育這個市場的發展。”
記者:“這個具體的時間到底有多遠?”
郭慶旺:“我覺得,甚至在三五年之內都不太可能征收。”
記者:“現在個人所得稅都要求這樣非常詳盡的申報了,那么資本利得稅你覺得什么時候能夠開征?”
郭慶旺:“就一些發達國家來說,對資本利得稅征不征稅,怎么征稅,征高了還是征低了,其實一直在討論,也是一個爭議比較大的問題,而就中國目前的整個的資產所得來說,這絕大部分群眾來說,還沒那么突出,特別是在中國這整個大的稅制還仍在完善之中的話,我覺得討論這個問題,老百姓關心這問題是對的,但是過于關心這問題,我覺得為時尚早。”
主編:張凱華
記者:孫菁盛情周羿翔付豫
攝像:徐勝沈焱白羽樊建恩樊金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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