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55個少數民族中,有22個少數民族的人口在10萬人以下,總人口63萬人(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數),統稱人口較少民族。新中國成立以來,這些民族政治上得到翻身,經濟社會持續發展,人民生活得到明顯改善。但是,由于歷史、自然條件等方面的原因,這些民族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水平還比較落后,貧困問題仍較突出。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制定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采取特殊政策措施,集中力量幫助這些民族加快發展步伐,走上共同富裕道路,對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增強民族團結,維護邊疆穩定,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規劃的范圍包括內蒙古、黑龍江、福建、廣西、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新疆等10省(區)中的86個縣、238個鄉鎮、640個行政村的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區。這22個人口較少民族分別是:毛南族、撒拉族、布朗族、塔吉克族、阿昌族、普米族、鄂溫克族、怒族、京族、基諾族、德昂族、保安族、俄羅斯族、裕固族、烏孜別克族、門巴族、鄂倫春族、獨龍族、塔塔爾族、赫哲族、高山族、珞巴族。
本規劃的期限為2005——2010年。
一、發展現狀和主要問題
(一)發展現狀。
22個人口較少民族聚居的640個村,總人口95.6萬人,其中人口較少民族38.4萬人,占總人口比重40.2%,占人口較少民族總人口的61%。耕地面積196.1萬畝,其中有效灌溉面積56萬畝、梯田面積19.7萬畝、25度以上需退耕還林還草坡耕地面積33.5萬畝。由于歷史、自然等因素,經濟發展滯后,514個村沒有村級集體經濟實體,產業結構單一。2003年底,農民人均純收入884元,農民人均有糧308公斤。
(二)主要問題。
由于人口較少民族主要聚居在西部偏遠山區、邊境一線,社會發育程度低,生產力水平低,經濟和社會發展面臨諸多困難。
1.生產生活條件差。人口較少民族聚居村中,不通公路的村145個,不通電的村90個,不通電話的村279個,不通郵的村274個,不能接收電視節目的村215個,沒有有線廣播的村498個,沒有安全飲用水的村368個,46346戶群眾居住在漏雨透風不安全的茅草房或危房中,有11645戶48472人居住在缺乏基本生存條件的惡劣環境中。
2.貧困問題突出。人口較少民族聚居村中有345個貧困村,占53.9%;絕對貧困人口19萬人,占總人口比重19.8%;低收入人口20.4萬人,占總人口比重21.3%。缺糧需要救濟的戶數27821戶,占總戶數比重14.0%。
3.社會事業發展滯后。教育落后,適齡兒童入學率普遍較低,平均文盲率為42.3%,有9個民族文盲率超過50%;醫療衛生條件差,355個村沒有衛生室,地方病、傳染病仍較嚴重;農村文化、體育基礎設施薄弱,農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貧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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