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規劃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完善地質災害防治的法律法規,提高地質災害預報預警能力和防治水平,為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提供有力保障。
(二)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將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調查、監測、預警預報、宣傳培訓等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2.合理避讓,重點治理
對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分散的居民點,特別是生態環境惡化的貧困山區丘陵區居民點實行搬遷,實現避災、脫貧和改善生態環境三結合;對威脅人員眾多、潛在經濟損失很大的隱患點進行工程治理。
3.明確責任,群測群防
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制,明確政府、部門、單位和公民的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在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積極開展群測群防工作。
4.完善法規,依靠科技
強化地質災害防治法規建設,進一步完善與《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配套的規章和地方性法規。加強高新技術的推廣與應用,提高地質災害防災減災效率、能力和水平。
(三)目標
完成山區丘陵區地質災害調查,開展平原區地質災害調查,掌握我國地質災害分布狀況與危害程度;在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縣(市)建立相對完善的群測群防體系,初步建立專業監測網;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推進到市、縣;分散的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居民逐步得到搬遷,人口密集區、大中城市、風景名勝區及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區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逐步得到治理。初步建立起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基礎調查、群專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適時治理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使目前查明的受地質災害威脅的人數減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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