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務部最近印發的《關于2008年全國吸收外商投資工作的指導性意見》,我國今年將引導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上市。
《意見》提出,要創新利用外資方式,拓展吸收外資渠道。鼓勵外商設立創業投資企業。鼓勵外商通過并購等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造。對外資并購加以有效監管。鼓勵減排潛力大的企業與國際投資者開展合作。
《意見》要求,吸收外資工作要更加注重節能減排、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自主創新和履行社會責任。鼓勵外商投資裝備制造、新材料制造等高新技術產業。繼續加強對鋼鐵、水泥、電解鋁、房地產等領域外商投資的管理。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在引進先進技術基礎上加大研發投入,推動技術、產品的自主升級。
《意見》提出,要積極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提升現代服務業發展水平。加強區域間投資合作,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積極構建和諧開發區,充分發揮產業聚集和示范帶動作用。改進投資促進方式,推進投資便利化。切實糾正招商引資中競相攀比優惠政策、層層下達分解指標的做法,加快由“招商引資”向“招商選資”轉變。
《意見》認為,國內外環境對我國保持吸引國際投資的競爭優勢帶來較大挑戰。要繼續改善投資環境,提高吸收外資的國際競爭力。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幫助投資者樹立長期投資的信心,不斷吸引新企業落戶和老企業增資擴股,營造親商、安商的良好環境。要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穩定和可預見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環境。來源: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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