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昨日披露了上投摩根和南方基金原基金經理唐建和王黎敏的“老鼠倉”事件詳細經過。證監會表示,已向立法機關正式建議,在刑法修訂中增加針對金融行業從業人員的背信罪。
王黎敏和唐建的兩起“老鼠倉”事件,暴露于去年,證監會在今年3、4月份完成了處罰。唐建于去年5月16日被上投摩根基金辭退。今年1月王黎敏不再擔任南方基金的基金經理職務。
根據昨日證監會公布的處罰決定,除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50萬元外,唐建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高管,王黎敏則在7年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高管。但由于刑法中沒有明確針對的條款,二人并未承擔刑事責任。
“去年開始,立法機關進行刑法修正案7的修訂,我們建議設立證券和基金從業人員的背信罪,專門打擊此類行為。我們也在推進證券投資基金法的修訂,因為此類行為的處罰力度還不夠。”證監會行政處罰委員會的一位人士昨日表示。
證監會也沒有處罰二人所在的上投摩根和南方基金公司。“公司作了自查,我們認為比較到位。”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唐建獲利新疆眾和
證監會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顯示,唐建“老鼠倉”獲利操作主要集中在2006年其擔任阿爾法基金經理助理期間,通過買賣新疆眾和(600888.SH),為自己及他人非法獲利152.72萬元。
2006年3月,時任上投摩根研究員兼阿爾法基金經理助理的唐建,向阿爾法基金經理推薦買入新疆眾和。在此期間,他使用中信建投證券上海福山路營業部“唐金龍”證券賬戶先于阿爾法基金買入新疆眾和,并在其后連續買賣該股。
截至2006年4月6日全部賣出前,“唐金龍”證券賬戶累計買入新疆眾和60903股,最終獲利28.96萬元。
此外,2006年4月至5月,唐建還利用福山路營業部“唐金龍”資金賬戶下掛的“李成軍”證券賬戶、東方證券上海浦東南路營業部“李成軍”證券賬戶連續買賣新疆眾和,為自己及他人非法獲利123.76萬元。
唐建在申辯中提出,自己對“唐金龍”賬戶沒有控制權。而證監會調查顯示,正是唐建本人辦理了“唐金龍”、“李成軍”資金賬戶的開立手續,將“李成軍”證券賬戶下掛在“唐金龍”資金賬戶;根據福山路營業部及招商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提供的證據,“唐金龍”資金賬戶的交易資金62萬元系由唐建本人的招商銀行一卡通賬戶劃入。
根據福山路營業部提供的網絡交易IP地址等顯示,唐建曾通過網絡交易的方式在香港、新疆、云南等地交易過新疆眾和。
王黎敏“老鼠倉”曾虧損
另一市場禁入者王黎敏則被認定在擔任南方基金旗下基金金元、基金寶元的基金經理期間,操縱其父王法林的賬戶買賣太鋼不銹(000825.SZ)和柳鋼股份(601003.SH),獲利150.9萬元。
調查認定,王黎敏通過網上交易方式,直接操作其父王法林在華泰證券常州和平南路營業部開立的賬戶,在2006年8月至2007年3月期間分別買賣太鋼不銹和柳鋼股份。其中,后一次虧損33880元。
2006年3月至2007年5月,太鋼不銹一直是基金金元和基金寶元重倉的股票,柳鋼股份是基金寶元投資排名第六位的股票。
王黎敏也提出,該賬戶的原始資金屬于其父王法林,投資收益和風險應由王法林自行承擔。
但根據銀行存取款記錄,在2006年和2007年,王黎敏先后兩次使用自己的建設銀行活期存折取出20萬元、51萬元并匯款至其父王法林的工商銀行卡;隨后的第二日,王法林從該工商銀行卡分別現金取款20萬元、50萬元存入和平南路營業部“王法林”資金賬戶。
華泰證券提供網絡交易IP地址也顯示,王黎敏通過南方基金公司外網登錄過華泰證券網上交易系統,操作“王法林”賬戶買賣太鋼不銹、柳鋼股份。
要求加強通訊工具管控
“唐建和王黎敏案件是最近幾年對基金行業人員違法違規的第一次處罰,我們非常重視。”證監會行政處罰委員會的相關人士昨日解釋說,經其中一位當事人申請,證監會為此召開聽證會,聽取了他們的申辯意見。
證監會人士表示,下一步對基金監管將實行兩手抓,“一方面是增大對公司的現場檢查力度;一方面是促進長效機制建設。比如要求公司對投資人員的各類通訊工具進行管理,比如QQ、MSN等,要對此進行管控。”
投研人員、基金經理的變動情況將成為新基金審批的重要考量依據。“最近兩年來,我們在審核產品的時候,主要關注投資風格和基金合同的一致性問題、換手率情況,下一步要把投研人員、基金經理的變動情況作為新基金審批的重要標準來考慮。”上述證監會人士表示。(陸媛/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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