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國土資源部獲悉,2008年度,對報國務院批準用地,國土資源部嚴格審查把關,促進各類建設規范合理用地,核減用地逾7萬畝,其中耕地約3.5萬畝。在批準的城市建設用地中,居住用地中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中低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用地約占八成;在批準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中,交通運輸、水利水電、能源設施用地逾九成。
2008年度,國土資源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及時制定相關用地政策。面對國際國內經濟形勢的急劇變化,黨中央、國務院作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重大決策部署后,國土資源部認真分析用地形勢,積極研究應對之策,及時調整用地政策,從規劃統籌、計劃分配、用地審批、土地供應等多方面提出政策措施,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同時對嚴格用地監管提出了要求。積極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對南方雨雪冰凍災害,明確搶險救災急需用地有關政策,及時辦理了受災省份提高抗災能力相關用地。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后,國土資源部及時出臺保障災后恢復重建特殊支持政策,啟動搶險救災和災后重建用地審批快速通道,簡化審批程序,減少審批環節,有力地保障了抗震救災用地需要。
在審查用地中,國土資源部嚴格執行用地指標和土地使用標準,對用地規模偏大、超控制指標用地的,堅決予以核減,2008年共核減報國務院批準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和城市建設用地71103.45畝,其中耕地35138.17畝。堅持占用基本農田論證制度,全年部組織專家對14個省份32個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多的項目進行實地踏勘論證,核減用地12831.59畝,其中基本農田7621.95畝。切實履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進一步加強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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