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趙鵬)審計發現國稅部門違規將130.92億元稅款延期征收,占企業當期應繳稅款的54%。昨天,審計署發布了“16省區市國稅部門稅收征管情況審計調查結果”,審計署審計司負責人指出,我國稅務部門自由裁量權太大。
審計署辦公廳透露,2008年,審計署對廣東、湖北、內蒙古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稅部門2007至2008年的稅收征管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2008年,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稅部門共組織稅收收入19348.76億元,比2007年增加1731.24億元,增幅為10%。
審計抽查發現,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稅部門違規將71戶企業的130.92億元稅款延期征收,占企業當期應繳稅款的54%。此外抽查116戶享受高新技術稅收優惠的企業,其中85戶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稅收優惠36.31億元。
另外,審計署發現,因我國消費稅稅制設計不盡合理,稅收流失比較嚴重。
比如煙、酒、化妝品等產品的消費稅均在生產環節從價計征,結果生產企業通過關聯交易等手段明顯壓低產品出廠價從而少繳消費稅的情況比較突出。據測算,2007年至2008年這些企業共少繳消費稅116.15億元,是其同期實繳消費稅的27%。
昨天,審計署財政審計司負責人就該項審計調查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解讀,認為目前稅務部門自由裁量權太大,而一些稅收優惠政策缺乏限制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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