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銷售電價調整 10省漲7省降][對百姓生活影響不大][居民用電越多電價越高][三原因促上調][正就加快推進電價改革征求意見][存在電價交叉補貼][工業電價整體水平位列倒數第十][大事記]
國家發改委11月19日宣布,自2009年11月20日起全國銷售電價每千瓦時上調2.8分錢,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就電價調整答記者問。答問全文如下:
問:最近國家出臺了電價調整方案,請問為什么要做這樣的安排?
答:當前電價方面存在的矛盾較多。從電網方面看,去年8月20日國家將全國火電機組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分錢,由于當時通脹壓力較大,且金融危機已經給經濟發展造成沖擊,電網企業銷售電價沒有同步調整,導致購電成本劇增。今年1-8月,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公司虧損161億元,同比減少利潤238億元。如不及時疏導電價,一方面可能影響電網企業正常經營;另一方面,價格信號失真,不利于引導電力需求,促進用戶合理、節約用電。從發電方面看,火電企業執行標桿電價存在苦樂不均的現象。目前各地區的標桿上網電價主要依據機組平均造價、煤價和煤耗制定。由于近年來各地區燃煤機組造價、煤價、煤耗變化較大,而標桿上網電價未能及時調整,各地燃煤電廠經營情況差異較大。東部沿海地區發電企業盈利能力較強;中西部有些地區如山西、陜西、甘肅等發電企業普遍虧損。為充分發揮價格信號對投資的引導作用,需要對標桿電價進行有升有降的調整。從節能減排角度看,近年來,可再生能源發電事業發展迅猛。據統計,自2005年底至2008年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增加了868萬千瓦,增長了703%,其中,風電裝機增長了695%,且繼續呈現快速增長的勢頭,需適當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脫硫電價政策需進一步完善,2007、2008年共有2億多千瓦的燃煤機組加裝脫硫設施,為減少二氧化硫排放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時也導致脫硫加價資金需求越來越大,需要通過提高電價進行疏導。
問:這次電價調整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這次調整電價主要遵循四條原則:即“突出重點、促進環保、推進改革、關注民生”。“突出重點”,就是重點解決去年燃煤電廠上網電價提高對電網企業的影響。“促進環保”,就是適當解決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和電廠脫硫資金來源問題。“推進改革”,就是按照電價改革的要求,同步推進銷售電價結構調整,優化電價結構;繼續推動城鄉用電同價、商業與工業用電同價。“關注民生”,就是研究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在保持居民基本用電價格相對穩定的基礎上,逐步理順居民用電與其他用電價格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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