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9日電 國家發改委今日宣布,自2009年11月20日起全國銷售電價每千瓦時上調2.8分,居民電價暫不調整。發改委表示,居民用電將分檔定價,用電越多電價越高。
國家發改委今日宣布,自2009年11月20日起全國銷售電價每千瓦時上調2.8分錢。此次電價調整暫不調整居民電價,國家發展改革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對居民用電推行階梯式電價改革方案,將居民用電分檔定價,對基本電量,保持較低的電價水平,用電越多,電價越高,以促進節約用電。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具體何時實施,如何實施,將由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充分論證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嚴格履行聽證程序后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加強對電力企業的監管,確保各項電價調整措施及時貫徹落實到位。
據悉,由于煤炭價格上漲,去年8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全國火電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上調了2分錢,為維持市場物價穩定,并有利于克服金融危機對經濟的沖擊,電網銷售電價沒有調整,使得電網企業購電成本驟增,經營出現虧損,影響電網正常發展。此外,為促進節能減排,保護環境,燃煤機組普及脫硫設施,需支付的脫硫加價資金增加;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迅猛發展,需要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此次電價調整方案的出臺,有利于理順電價關系,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同時,也為進一步深化電價改革創造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