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12月31日報道 截至今年11月底,已追回或歸還被擠占挪用資金26.34億元,根據審計建議完善各項制度規定1125項;
審計發現的119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查處后,已有31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91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擠占挪用和轉移財政資金80%已整改
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違規和損失浪費問題資金共計45.17億元,已整改31.66億元,占70%。
其中:關于擠占挪用和轉移財政資金14.83億元的問題,已整改11.91億元,約占80%;關于多報多領財政資金3668萬元的問題,已全部整改;關于違規收費6.22億元的問題,已整改3.99億元。
據了解,其他有關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進展順利。
近八成隱患水庫已整修或重建
水利部通過多種方式督促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進行整改。對延長工期的問題,有關單位采取措施加快工程建設進度,截至2009年10月底,列入全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3年目標任務的6000多座水庫,除個別大型水庫需按計劃跨年度施工外,其他項目可在2010年底前完工。
對162座存在質量缺陷或安全隱患的水庫,已整修或重建了127座,約占78%。
3.84億擇校費等違規收費被追回
教育部、財政部和有關地方政府要求加強全國城市基礎教育財務管理工作和制度建設。
截至2009年11月底,違規收取的擇校等費用已退還學生或上繳財政3.84億元,占審計調查發現此類違規資金總額的76%;違規統籌和擠占挪用資金已歸還原渠道10.93億元。
“三個百分之百”解決中央新增投資項目配套資金不到位
針對審計調查發現的部分中央新增投資項目配套資金不到位等問題,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要求各地確保項目100%開工建設、地方配套資金100%落實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100%整改到位,確保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優先用于中央投資項目地方配套資金。對達不到“三個百分之百”考核目標的,將調減或暫停安排中央投資。
28.42億元企業損失初步確認無法追回
關于多計、少計利潤和資產的問題,13戶中央企業已全部整改。對因決策失誤、管理不善和違規操作等造成損失和國有資產流失63.72億元的問題,有關企業正在采取措施挽回損失,初步確認有28.42億元損失已無法追回。
(本文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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