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晨報報道,天價數字7.9999億,出現在2007年7月的一場土地開發權招標會上,出價者是龍灣房屋開發有限公司。憑借著這個比地塊起始價高出3倍多的價格,該公司一舉拿下了溫州龍灣行政中心區D03地塊45畝土地中標開發權,成了轟動當時的龍灣天價地塊。時隔2年后,當年這個天價地塊再成焦點,因為2年沒交地價款,龍灣房屋開發有限公司被取消開發權,1500萬保證金也被沒收。對此不服的該公司,將溫州市國土資源管理局告上法庭。
2007年7月的那緊張時刻還不曾從人們印象中淡忘:龍灣房屋開發有限公司舉牌報出7.9999億,以高于起始價3倍多的天價將龍灣行政中心區D03地塊45畝土地開發權攬入囊中。可是,一切卻在2年后峰回路轉:因為中標兩年未繳地價款,這45畝土地的中標開發權被取消,1500萬元保證金也被沒收。
面對這樣的結果,該公司當然不服,他們認為,不交地價款,責任在于溫州市國土資源局。于是,他們將溫州市國土資源管理局告上法庭。近日,鹿城區人民法院第十審判庭內,這一引人矚目的案子開庭。
庭審中,原告龍灣房屋開發有限公司提出了自己的理由。他們認為,當年招標時的相關材料顯示,公司所取得的45畝土地,其建筑限高為18層,建筑面積是10萬平方米。然而,該公司在事后專門請了專家核算,這一地塊的建筑面積只能達到8萬平方米,少了2萬平方米建筑面積,顯然是一筆巨大損失。因此,原告曾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要求調整規劃設計條件,但都沒有得到答復,因此遲遲未繳地價款。
針對這一說法,被告方溫州國土資源局當即反駁,認為所謂的專家計算結果與事實不符。溫州國土資源局也給出了另一組數據,他們計算后發現,該地塊建筑面積甚至能達到11萬平方米。同時,國土局還指出,按照相關招標資料,約定中標者必須按照規劃設計進行開發,龍灣公司事后再要求調整規劃,當然也是不合理要求。
目前,溫州國土資源局已經注銷了這一地塊的土地出讓中標通知書。原告要求再把這一決定撤銷,而國土資源局方面表示將堅持原來的決定。
這一案件的最終結果將會怎樣,龍灣天價地塊的未來如何?將等待法院的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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