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國家發改委和民航局聯合發文,決定從4月1日起執行新的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國內800公里以上航線降低10元。但仍有部分航空公司至今沒有完成調整。
根據新規定,按目前國內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每噸5200元計算,國內800公里以內和以上航線應分別征收20元和40元,規定頒布前則分別為20元和50元。
4月1日當天,國內各大航空公司沒有任何動靜,直到4月2日下午5時30分,國航、深航、川航、海航、金鹿航空、大新華航空等6家航空公司才下發調整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征收標準的通知,但調整時間為4月6日零時,800公里以上航段由50元降為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不變,仍為20元,已延遲了6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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