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新政一出臺,立即在市場掀起千層浪,即使時逢周末,各大銀行也開始緊鑼密鼓地制定實施細則,準備執行新政,工行率先發布公告,自16日開始即執行新政。不過,目前而言,尚有二套房如何認定、新政執行如何畫線、1.1倍利率只針對新發房貸還是新老房貸一起調等三大懸念未解。
懸念一:
“二套房”如何認定?
此前,對于“二套房”的認定,不同銀行標準千差萬別。
有的銀行表示,只要之前沒貸款買過房,在人行征信系統上查不到貸款買房的記錄,不管實際上是第幾套房,都按第一套房的標準執行;有的銀行則表示,只要能提供直系親屬資料,證明人均住房面積低于當地人均水平,則即使是第二次貸款買房,也可按改善型住房來處理。甚至有銀行表示,即使曾經貸款買過房,只要第一套房貸已還清,再次貸款買房也可按第一套房貸執行。
此次,國務院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準。”可以預見,不久相關部門就會就“二套房”出臺認定標準細則。
有業內人士表示,由于系統對接的問題,導致留下很多空子,比如由于銀行系統與房管局系統不對接,因此銀行在審查是否第二套房時,就往往只依據人行征信系統的記錄簡單認定。此外,以家庭中不同人名義購買的房子,也很難區分。
也有業內人士呼吁,對曾貸款買過房但已售出,再次購買唯一住房的客戶,有關方面應詳細規定給予支持。
懸念二:
已批復但未放貸者有無過渡期?
對于之前已經提交貸款申請但是還沒有批復或者是已經批復但是還沒有蓋章放款的客戶,銀行是一刀切地執行新政,還是會安排一個過渡期,目前仍有懸念。
匯瀚按揭有關人士表示,由于最近幾個月銀行信貸額度偏緊,累計了大量客戶在排隊等待批復,銀行是否要對這批客戶立即執行新政,要看各家銀行即將出臺的細則。
工行在通知表示,“對新簽訂合同和審批的個人住房貸款,實施新規。”可能意味著無論是已提交貸款申請尚未批復的客戶,還是貸款申請已批復但還未蓋章簽訂合同的客戶,都執行新政。
中介行人士表示,一般在二手房交易中,都是先由買方交部分訂金,買賣雙方和中介公司簽訂三方買賣合同,再向銀行提交貸款申請的。政策調整是否會導致一些客戶退訂,還要看市場反應情況。
懸念三:
1.1倍利率是否包括老房貸?
新政要求:“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但是新政沒有明確指出,1.1倍的利率標準是只針對新批準的二套房貸,還是對于已經發放的二套房貸,也要一起調整。
去年放松貨幣時,大多數銀行對于二套房和多套房都執行了相對寬松的政策,不少老的二套房貸和多套房貸實質上都享受了不同折扣的利率優惠。
業內人士表示,老的貸款都是以客戶與銀行之間的合同形式將利率折扣確定下來了的,除非國家表示要統一調整,銀行才會調整,否則,應該會按合同約定的折扣繼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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