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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報告匯總][部委部門預算收支 全國及各地預算報告]
新華網北京7月1日電 (記者張曉松)近期,有關審計的熱點新聞不斷——審計長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署連續公布多個審計結果公告、審計工作“十二五”規劃出臺……其中一些內容已成為公眾熱議的話題。
保障性住房違規情況真的很嚴重嗎省委書記是否將接受審計上海世博會到底要不要接受審計一些地方是否存在人為調節稅收進度問題審計署有關負責人1日就上述四個熱點問題接受了記者專訪。
違規使用和閑置的保障住房比例分別為3.49%和1.65%
問:審計工作報告反映了8省區16個城市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情況。有報道稱,其中近一半廉租住房被違規使用或閑置。確實如此嗎
答:這些報道將報告中不同口徑的數字簡單對比或疊加,所以得出的結論有誤。
目前,我國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其中,本次審計主要涉及的是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報告反映的8個省區16個城市2010年“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8.11萬套,出租2.97萬套”是指2010年這些地方公共租賃住房開工建設和出租情況;而報告又講“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違規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分給了不符合條件的家庭”,是指審計抽查這些地方2010年底已出租的36萬套廉租住房中,有4407套被違規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分給了不符合條件的家庭;報告中講“有4428套保障性住房長期空置”,其中有3937套是廉租住房,有491套是公共租賃住房。由此可算出,此次審計發現的違規使用和閑置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分別占總數的3.49%和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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