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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泄露屬于國家秘密的統計資料,造成不良后果的,應當承擔什么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局網站對此做了如下的解讀:
泄露屬于國家秘密的統計資料造成不良后果的行為,是指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其在統計工作中或者通過其他方式知悉的屬于國家秘密的統計資料,損害了國家安全和利益的行為。
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國家秘密一旦泄露就可能危害國家的安全,損害國家的利益。而國家的統計資料包括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情況,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科技、軍事等各個方面,其中有的統計資料屬于國家秘密。因此,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統計法律法規和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保守國家秘密。
需要強調的是,由于國家秘密涉及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一旦泄漏都可能產生重大的影響和危害,而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的損失往往難以準確界定和估算,因此,只要泄漏了國家秘密,我們都認定為會造成不良后果,即屬于《處分規定》第九條第(一)項所規定的統計違法違紀行為,應當依法給予處分。
根據《處分規定》第九條的規定,泄露屬于國家秘密的統計資料,造成不良后果的,對屬于《處分規定》第二條所列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